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服务合同(通用3篇)

时间:2023-04-26 00:34:3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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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服务合同(通用3篇)

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服务合同(通用3篇)

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服务合同 篇1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订货

  (一)订货要求

  浇筑部位

  性能要求

  强度等级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

  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

  产地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 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 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 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_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 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_________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_________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订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供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或专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二、使用本合同时,合同主体双方应就预拌混凝土的供货、产品质量等事项逐一填写清楚。

  三、本合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非法人提供法人委托受权书、资质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

  六、有关问题的解释:

  1.工程名称是指订货人将预拌混凝土使用于某在建工程的名称。

  2.工程地点是指预拌混凝土交货地点;

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服务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业务概况1.1 业务范围: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 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 工期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始试运行;

  年 月 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 生产条件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 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 辆。

  第四条 合同单价、数量、价值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 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 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 、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 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 计划及供货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 运输及装卸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 检验和验收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 材料及设备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 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 8% 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 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 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 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 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工程项目部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就 工程主体结构的木工以包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要求、安全无事故和保证工程进度按期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肃履行。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性质:承包范围内包工、混凝土工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4、工作内容:本工程砼工所有分项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砼工所有分项工程。

  1、制作搭拆输送管架;接管、拆管、运管;

  2、楼层浇砼的柱、墙脚4cm以下堵缝。

  3、清洗输送泵及泵管;清理木模板内杂物(由混凝土工序造成的)。

  4、对撒在模板之外的混凝土及时清理入模(由于木工跑模的不负责)。

  5、混凝土浇灌过程中木模板浇水润湿。

  6、混凝土振捣、找平、覆盖养护物、浇水养护。

  7、清扫撒在楼面及外架上的混凝土(由混凝土工序造成的)。

  8、修补砼缺陷(由混凝土工序造成的)。

  9、拆模后的楼层(只负责漏撒和超高部分清錾混凝土)清理,垃圾清运到现场指定地点。

  10、混凝土施工作业相关的设备安装到位、保养维护、维修。

  11、乙方负责接泵管,配合泵车就位及道路清扫,泵管、车辆清洗。泵管到工地卸车、保管,出工地装车等一切相关泵管还清为止的所有内容。

  12、砖砌体工程的所有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二次结构砼含预现过梁、圈梁、构造柱、卫生间、厨房等公共部位泛水等,图纸设计施工规范要求所覆盖的一切工作。

  13、其他

  (1) 抽排水(至基坑回填土、后浇带砼完成为止),后浇带内清理、排水及浇砼前侧面挂钢丝网清理。

  (2) 配合砼垫层浇捣前的基坑清理和防水前垫层表面的清理.。

  (3) 一切砼螺杆洞封堵。

  (4) 基础回填后井架、施工电梯基础砼浇筑。(含在乙方分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之内)

  (5) 负责本工种材料的上下车、清理、归堆、码放等工作。

  5、工期:

  5.1乙方承诺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满足甲方编排的进度计划天数和甲方对整个工程节点计划和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5.2乙方施工工期必须满足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不得延后。合同工期内完工不奖不罚。除甲方原因外,由乙方引起的工期延误,延期一天赔偿甲方损失1000元/天。

  第二条:工程结算

  1、承包价款:

  地下室底板以上部分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地下室外基坑四周机械回填时的人工配合),按建筑面积包干单价 元∕㎡计算。上述单价均为包工包干单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用。底板结构及以下工作(砼垫层、找平层、防水保护层、外墙防水保护层粘贴及其他零星砌体、粉刷)按照底板建筑面积 元/㎡计算。以建筑面积计取的计算方法必须按《湖北省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乙方需向甲方缴纳30000元作为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记利息。布料机、手推车、照明灯具和满足混凝土施工要求的其它小型机械设备和工具均包括在承包范围的单价内,并保证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能够连续运转,不可预见的机械故障应及时排除。

  2、承包价款结算方式:

  2.1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2.2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并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因为上工工日不足,工资未达1000元的除外)。同时甲方工地负责人要对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材料节约、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给与支付,检查中乙方若有未达到合同条款所规定要求的,则限制 天内进行改善,验收合格后发放工程款。乙方班组结合本组的人数、出勤率,需编制职工工资表,向甲方提供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和农业银行卡,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发放。主体中间验收后,付工程款的85%,并退还保证金。余款待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每月发放的工资必须由施工员、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并扣除当月发生的质量、安全、违章赔偿和罚款金额)。

  第三条:工程质量

  确保工程为“标化优质 ”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国家、地方及项目部的有关质量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按现行国家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在现场施工当中配备质检员和安全员监督员一名,钢筋施工检验合格后方可砼工施工:

  1、 乙方按照设计图示、施工规范、武汉市有关规定及施工员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以优质质量为标准,坚决杜绝建筑通病和影响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每次项目部工程例会新规定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 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确领导,严把质量关,设专职质量员及时进行班组内自检、互检,配合施工组验收复检,及时反馈班组有关人员整改、技术指导工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3、 每一工作面完成一道工序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质量员验收,对甲方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整改要求乙方必须迅速、及时完成,要求每天整改工作不过夜,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第二天工作要待第一天工作整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并承担一切工期责任。

  (2)处以100—20__元经济处罚,项目部另派人整改的,技工按140元\天(次)普工按100元\天(次)计价,在质量保证金或当月生活费中扣除,并赔偿返工材料费。

  (3)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协议,无条件退场。

  4、 对达不到施工规范要求项目部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处以100—1000元\处(次)经济处罚。

  5、 因质量问题发生的材料费无条件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安全生产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施工范围内安全防护措施,对承包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或向甲方报告。应作好班组安全记录,上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下班后做好落手清,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项目部。一次一人花费医药费3000元以下,由班组承包人自行负责,超过部分分清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如果违章作业,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2、 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有困难,可以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在结算后予以扣除。

  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4、 乙方人员高空作业,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必须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并派专人执勤,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周边的一切安全防护,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如施工确实需要变动的部位,必须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变动后立即整改。

  5、 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民工管理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等制度,做好甲方指定的文明卫生负责区的现场清理工作,做好本范围内本工种的所有相关文明施工工作,定期清理外架竹跳板和兜网上垃圾并整理外架安全网,如未按要求达到工完料清和文明施工,每发现一次扣除费用 元。

  6、 上班不戴安全帽、赤膊上班、穿拖鞋上班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在施工现场随地大便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其他违反安全规程的处以50-500元不等罚款。

  7、 乙方如因人员不足等问题拖延计划工期,或某一分部分项的工程质量有多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在安全生产上多次违章不服从指挥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或另行分段承包,清退的人工费,双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产值进行结算,结算后总价按90%支付,另外10%作为造成甲方损失费用。确定退场后,乙方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且双方必须在12小时结算完成,甲方在24小时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乙方所有工人同时全部退场。若乙方故意不结算或工人不退场,则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费,机械设备租金费,材料租金费和其他费用5000元/天。

  第五条:生活管理

  乙方住宿由甲方提供,乙方民工进入住宿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以及其他规定,乙方职工用餐一律到职工食堂,严禁在宿舍内做饭、烧开水、炒菜等,严禁在住宿内存放煤气瓶等危险物品。如不听劝告者,一律清除出场,如有违反一律进行300元的罚款。为使住宿处确保安全,住宿区内不得搭建夫妻房,施工现场严禁带入小孩。每间宿舍用电5月份到10月份为45度,其余时间为20度,超出部分每度按2元收缴,在当月发放生活费中扣除。发现偷电、损坏电表行为,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与300—500元处罚或开除。

  第六条:施工工具

  1、 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2、 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3、 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领出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4、 施工中需用的大,中型机具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配备一名操作员,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现场管理

  1、 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甲方有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盗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3、 凡在本项目部施工的班组人员一律委托班组班长为全权代表,同时负责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人员管理。

  4、 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投宿在工地过夜;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密切配合各施工班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和查证工作。

  第八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与义务

  1、甲方委任 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为现场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的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负全职。

  2、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及时组织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负责整个工程用水、电源送到工地合理的施工地点。

  4、按施工进度的要求,负责将材料加工机械设备运至现场,由乙方安装就位。

  5、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和工程进度会议。

  6、负责对乙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商,对工程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参与对乙方进行交底及分段验收等有关事项的检查,配合乙方协调各方面工作。

  7、负责按协议条款拨付进度款。

  8、甲方负责给乙方人员办理各种证件及缴纳相关保险费用,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二)乙方职责与义务

  1、乙方委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乙方应组建一个完全胜任施工生产的劳务队伍,服从甲方生产进度计划协调,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做到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使甲方满意,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配质检员、安全员各一名,负责本班组的质量安全生产。每日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协助项目部管理好安全工作。

  3、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主动配合项目保卫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4、根据图纸和技术交底组织好施工人员、工具及时进行施工。

  5、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方及业主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对甲方,监理,业主,质检站等其他政府监督机构的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课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惜原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约,杜绝浪费,项目检查发现浪费材料处以200元以上/次处罚。

  8、乙方施工完的工程检测和检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不予结算,同时返工损失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返工造成的延期按合同进行1000元/天罚款。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相关工作的协商。根据甲方要求,派人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严格执行会议事项安排,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10、乙方负责由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安全卫生的清洁管理工作,如果因检查单位对乙方办公场所和住宿场所卫生方面提出处罚的话,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额外加罚50%。

  1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动活动前,必须持乙方负责人身份证、职工花名册、所有职工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特殊工人操作上岗证、二张一寸照片在三天内到项目部保卫安全科填写职工登记表,并签署用工合同和办理暂住证。凡未在项目部登记的人员,项目部一律不负任何责任,并取消工资单上的名单。

  12、乙方应听从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各位职工必须要尊敬建设方和监理人员及甲方,在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时更不能有任何理由争吵发生。

  13、自备劳保用品(安全帽、雨衣、雨鞋等物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能再分包或转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能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完成周计划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否则不予赔偿。

  3、 施工工期在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明确的开竣工时间内完成所属工程任务,延期罚款,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不能完成的,每延期一天,按1000元罚款每天,罚款金额不超过总价的20%。

  4、 质量安全罚款由公司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大小

  在50元至 20__元范围内予以罚款。

  5、 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

  1、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另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确保落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每月结算完后甲方发放的民工工资乙方必须发放到位。

  3、罚款的款项,如乙方表现良好,甲方将于结算时归还,最终归还权归甲方所有。一切以安全质量为重,人性化管理。

  4、由于业主和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工程停、缓建、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追加任何费用。

  5、未尽事宜双方协定。

  6、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工程尾款付清后,本合同即告终结。

  甲 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签订地点: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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