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连锁特许加盟合同(通用3篇)

时间:2023-04-16 09:45:3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品牌连锁特许加盟合同(通用3篇),供大家参考。

品牌连锁特许加盟合同(通用3篇)

品牌连锁特许加盟合同(通用3篇)

品牌连锁特许加盟合同 篇1

  甲方(特许方):                 

  乙方(被特许方):            

  品牌连锁特许加盟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正文文本由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加注制作。未尽条款请咨询“律云”在线法律服务。

  二、合同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合同必须由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被许可方亲自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双方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应基于双方的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约定,以确保款项流转的合法、及时、到位。

  五、特许人应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具有特许经营的资质,且依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强制备案。

  六、一些具体涉及商务条款等具体操作事项,可根据合同双方的洽商予以补充或另行签订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许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许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律师提示】:签署合同过程中,应认真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及地址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利于后续履行且避免出现争议后因主体信息不明而带来的相关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X的特许经营权许可乙方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特许经营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律师提示】:因被特许人一次性支付与加盟相关费用,基于对被特许人的保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_街号范围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X连锁店(以下简称“X连锁店”),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上述区域之外;

  【律师提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特许人的资质有明确的规定,且依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商业特许经营实行全国联网备案,且该备案是强制性要求,被特许人在签署合同前,应到商业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以降低风险,起到风险防范作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2、双方一致确认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甲乙双方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双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等情形,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6、有关X连锁店的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甲方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为X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甲方特许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街号开设X连锁店,专门销售X产品;

  2、为维护甲方X品牌形象的统一性,X连锁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X连锁店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X连锁店交付乙方使用;

  3、X连锁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甲方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X连锁店应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的配送、调换及运输

  1、X产品由甲方统一配送,甲方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元至

  元的金额向乙方X连锁店提供首次配货量;

  2、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进行统一配货,在X连锁店开业

  个月内,任何一款产品的销售了低于该款产品的进货量的%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货物的申请,经甲方确认乙方提出调换的该款产品为非过季商品且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甲方可以给与部分调换,具体调换数量依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认;

  3、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5、货款乙方应于甲方发货前日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相关款项后安排发货;

  五、相关费用的支付

  【律师提示】:加盟费是被特许人获取特许经营资格的对价,被特许人在交纳该费用后即可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服务标志、专利、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权利的知识产权性质的综合性使用权。

  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及保证金元,总计元。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相应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保证金被扣除后日内乙方应将保证金补齐至月底金额。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月后,经甲方确认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或应扣除保证金的行为的,保证金应当予以无息返还;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于每月5日以前按X连锁店上月销售额的%向甲方交纳X连锁店上月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六、甲方权利义务

  1、X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X产品的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装修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核心内容是X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情况等进行检查、核对,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及X连锁店的销售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乙方应当遵照执行;

  5、为使X连锁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人员就X连锁店的经营进行必要的培训。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6、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宣传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订购X产品,并在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授权任何第三方;

  2、有权享有本合同连锁店经营过程中的全部权益,并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因此产生的争议及侵权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律师提示】:特许经营的双方当事人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自负盈亏,不存在隶属关系。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X产品;

  5、乙方对外宣传X产品、商标、商号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7、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X连锁店所在地行政主管机关办理相应的资质、证照及许可等手续,并保证上述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有违反乙方系根本违约;

  8、乙方签收甲方配送的货物后,货物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均由乙方承担;

  9、在知悉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X的任何权益时,或有关X产品及经营所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予以处理;

  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员所产生的任何侵权、争议或存有上述风险的,均应由乙方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照本合同之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期货款总额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己方义务,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行为发生之上月X连锁店销售额

  %的违约金,如违约行为违反了本合同的签署目的或给对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即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到的实际损失;

  九、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1、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合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X连锁店辖区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从事或合伙经营类似的商店,如有违反,乙方须将其(含投资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归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

  2、乙方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

  3、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十、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提示】: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两审终审。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

  签署,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条款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律师提示】:明确本合同条款的修改方式,防止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附件或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合同

  3.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对方提出的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或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送达对方:

  甲方:        乙方:        

  指定联系人:        指定联系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           

  如甲、乙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该方应于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对方的上述地址或对方的指定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律师提示】:明确通知函件的发送方式及何种情形视为送达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效行使合同相关权利义务。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品牌连锁特许加盟合同 篇2

  特许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

  受许人(下称: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母婴坊品牌孕婴童系列产品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前言

  1.1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1.2甲方X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

  _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拥有与“母婴坊”品牌相关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一系列的法

  _律权利。

  1.3乙方(以下简称“特许加盟代理商”)乙方为具有独立民事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其

  _它经济组织□,愿意接受甲方的授权,在本合同所限定的范围内展开经营活动。

  1.4乙方知道并承认,“母婴坊”品牌在中国的注册商标中文名为“母婴坊”。双方进一步承认,“母婴

  _坊”品牌的声誉与其销售的产品所用的注册商标紧密相连。

  1.5乙方明示承认并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授权的权利之外,乙方并不因本合同的生效而获得与“母婴坊”

  _品牌相关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而且不对上述有关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利。

  1.6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合同释义

  2.1_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2.1.1母婴坊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母婴坊VIS企业视觉形象系统、母婴坊经营管理模

  _式属甲方所有,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吊旗、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吉祥物、广告

  _宣传品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

  2.1.2母婴坊产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商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商品。

  2.1.3乙方经营的经销公司和下级分销商及其雇佣人员与政府、法律机关衍生之各类关系一概与甲方无

  _关。

  2.1.4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每一份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还是传真件,都将遵照本合同包

  __括其条款。甲方旗下品牌为“母婴坊”,甲方拥有对此品牌的著作权、版权、解释权。

  2.1.5鉴于甲方“母婴坊”品牌,及一切系列产品已经具备了专卖型特许经营的基本条件,为拓展“母

  __婴坊”品牌系列产品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特许经营的规则同意乙方加入“母婴坊”

  __专卖特许经营销售网络。

  3.特许授权

  3.1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在__省__市__区(县)___镇(乡)____

  _开设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母婴坊品牌系列孕婴童商品及甲方

  _取得营销权的商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严禁跨越本条款指定区域经营。(洗护用品不限于专卖,甲

  _方有权单独规划洗护用品市场)。

  3.2甲方将其所有的母婴坊商标、商号、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加盟代理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

  _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母婴坊的品牌经营活动。

  3.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地域的特许经营权。

  4.经营方式

  4.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

  _续,自筹资金设立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母婴坊特许经营权的前

  _提。

  4.2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

  _卖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

  _责任。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

  5.1.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5.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5.1.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

  __同权益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5.1.4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规定及时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2甲方义务:

  5.2.1甲方负责母婴坊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母婴坊产品。

  5.2.2甲方提供乙方成立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时需由特许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2.3甲方向乙方提供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的经营专业培训(包括:经营管理、导购管理、

  _人事管理、商品陈列等)。

  5.2.4甲方负责乙方的店面设计,并在乙方开店前负责一次性向乙方免费赠送价值1000元左右的宣传推

  __广用品包括吊旗、海报、特价牌及购物胶袋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5.2.5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2.6甲方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权利:

  6.1.1乙方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母婴坊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并在合同

  __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6.1.2乙方有权拥有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在授权区域内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6.1.3乙方负责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6.1.4乙方有权对甲方员工不负责任造成乙方严重缺货、影响乙方的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

  __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6.1.5乙方有权优先获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编写的产品,技术,营销,市场等相关资讯,并有义务对以上资

  _讯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6.1.6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品牌推广和广告促销活动。

  6.2乙方义务:

  6.2.1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6.2.2乙方自配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6.2.3乙方按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

  __箱制作图,乙方可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辅助材料。乙方结

  __合门店实际情况可做具体装修调整,负责装修费用并保持母婴坊品牌整体风格和色彩。

  6.2.4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等一切合法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_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与甲方无关。

  6.2.5乙方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指定区域内经营甲方商品和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商品;并保证从签

  _约起60天内自行建立一家40平米至120平米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

  6.2.6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6.2.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统一价格政策;零售价不得低于“建议零售价”的85%(详见

  __价格表)。

  6.2.8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母婴坊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母婴坊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

  __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2.9乙方网络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格的8.5折,违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7.签约条件、销售目标、奖励机制

  7.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品牌使用费/元整,(不予

  _退还)特许加盟权益经营保证金__元整。

  7.2特许加盟权益经营保证金的返还:乙方在合同期内第一年度进货总量达到_万元返还保证金

  ___元,在合同期内第二年度进货总量达到__万元,返还保证金__元。

  7.3乙方第一年度未达到进货量,可以两年累计核算,进货总量达_万元,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保

  _证金_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返利政策按照第一年__万,第二年__万超出部分进行返利,

  _每年度超额完成的部分按__进行返利,超额达到__万元以上的部分按__返利(不含其中的__万元),

  _(进货总量=累计进货量-累计退货量)。

  7.4乙方如经营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将符合退换_

  _货条件的母婴坊商品按原价收回。

  8.产品价格

  8.1甲方供货给乙方A类产品(外出服系列、鞋帽系列)供货价按零售价的__供货。B类产品(内衣

  _系列、穿戴、孕妇、床上用品、礼盒、童袜)供货价按零售价的__供货。C类产品(塑胶用品、

  _洗护用品系列)供货价按零售价的__供货。童车、床、美耐皿餐具等其它产品按实价供货。(以上

  _均不含税)。

  8.2对于可能出现价格调整,甲方将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或公司网站通知乙方。

  9.产品订购___

  9.1甲方每年举办的春夏、秋冬两次新品订货会,并制定相应订货政策及优惠政策,乙方应积极参加。

  _乙方未能参加甲方订货会提前预定新品,甲方需在满足已订货客户的产品供应的前提下再供应给乙

  _方,因产品数量供应不足,货品保障供应的责任不在甲方。乙方在订货会上所下的订单,确认后应

  _在7天内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10%作为订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

  9.2每季新品不间断上市,新品上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品上货周期表》供乙方订货参考。乙方首

  _批进货产品选择和额度需在甲方的指导下,经乙方认可后由甲方执行。

  9.3为配合乙方销售及根据市场、季节、品牌形象等方面的需求,甲方将不定期地向乙方配发新产品(样

  品),乙方将根据自身市场的实际需求,以订单方式向甲方确定产品配发后所需进货的产品规格和

  数量。

  9.4乙方订货方式:a.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商品;b.参加公司总部现场订货;c.网上采样订

  _货;d.寄发彩色图片或产品目录订货;e.补货由加盟商自主决定;

  9.5乙方首次配货量标准:以首次进货额按每平方米__元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申请;首批进货最低

  _不得低于_万元(不含食品类)。

  9.6乙方根据销售情况及时提出补货要求,品种由乙方自主决定,但每次补货需在人民币__元以上;

  _乙方补货,甲方自收到订单之日3个工作日内发货。暂时不能发的产品,甲方及时知会乙方并确定

  _发货的时间。

  10.产品调换

  10.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A类产品属季节性产品(外出服系列、鞋帽系列)因甲方商品在乙方市场销路

  _不畅,调换时间为自发货起40天内,尺码齐全、货品完整经甲方确认后均可调换当季产品。超出

  _约定时间、或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残次品影响第二次销售,甲方一律不予调换,由乙方自行消化,调

  _换过后的产品不再重复产生调换率。

  10.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B类、C类产品(内衣系列、穿戴、孕妇、床上用品、礼盒、童袜、塑胶用品、

  _洗护用品系列),因甲方商品在乙方市场销路不畅,自发货起100天内,尺码齐全、货品完整经甲

  _方确认后均可调换当季产品。超出约定时间、或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残次品影响第二次销售,甲方一

  _律不予调换,由乙方自行消化,调换过后的产品不再重复产生调换率。

  10.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促销品或特价品等,甲方不受理退换货。

  10.4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的,经甲方确认后无条件可100%退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不计入退换货

  _额度范围;若甲方确认产品属于非质量问题的将返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5乙方在办理调换货手续前须将详细的退货清单传真给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将货品返回。乙方

  _必须保证返回货品完整、清洁、不得损坏,且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其运费及中途风险由乙方自行承

  _担。如有上述现象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退还。

  销售管理和市场推广

  11.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专卖场(店)的产品陈列,零售标价,信息反馈,售后服务及其他营销管理行为进

  _行指导和监督。任何培训资料不得外泄,不然将不享有任何指导扶持。

  11.2为树立形象,推广品牌,促进销售,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销售推广工作,并负责提供有关产品,市

  _信息方面资料。

  11.3市场开创初期,甲方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管理,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等工作;市场有序及具

  _规模后,甲乙双方可按各自经营区域,专业管理和服务区域市场。

  11.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市场推广和调研工作,每月需按甲方要求将有关统计调研报表如实填写并

  _上报甲方市场部,上述各类统计调研报表的格式由甲方统一提供。

  11.5双方合作过程当中,乙方的主要职能是货品的零售分销和形象的维护及店务管理,市场推广、策划

  _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导入实施。甲方将按年度市场推广计划,在全国市场范围收购价进行

  _有序的市场推广活动,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市场策划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专卖商自行策划的广告

  _宣传甲方不予承担)。

  11.6甲方根据市场发展长期提供宣传用品,如:海报、挂旗、宣传手册等,并适时针对市场发布相应的广

  _告信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11.7乙方在推广过程当中产生的商场费用和打折让利成本,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有统一的促销支持,

  _则按政策执行。

  12.支持政策

  12.1开业支持:甲方提供开业指导。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协助乙方开业活动策划,每年举办两次经验

  _座谈会。

  12.2培训支持: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专卖店开业前,可以选派一名店长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培训,

  _乙方投入运营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铺做员工培训。

  12.3促销支持:甲、乙双方共同协议执行促销推广活动,或乙方策划促销方案提交甲方审批,大型促

  _销活动,甲方可根据情况给予促销抵折扣供货支持,并配合乙方制作、投放促销POP等广告。(见

  _附件)

  13.运输、交货与付款

  13.1甲乙双方确认每次交易的交货地点是南京市,乙方可自行提货或委托甲方代办运输,凡超出南京市

  _的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书面提供货物承运人及到达地址,收货人等详细资料。

  (如:___省___市站,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

  _手机_____收货人___),如因乙方所提供承运人及到达地址、收货人等资料不准

  _确或不详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3.4甲方货物运达后,乙方需及时开箱检查,有错款或少货等问题需在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核_

  _实,超出规定时间甲方概不负责。

  13.5付款方式以款到发货为原则。

  14.承诺及保证

  14.1甲方对母婴坊的商标、商号、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14.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

  _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_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3甲方提供加盟商的商圈保障,以区、城镇、商业街为规划,甲方承诺在以加盟店的所在位置为中心

  _半径三公里之内的距离,不再开设第二家加盟店,如果开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甲、乙双方

  _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14.4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15.违约责任

  15.1乙方须主营甲方母婴坊品牌系列孕婴童商品和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商品,甲乙双方正常合作后,乙方

  _如连续两个月内没有补货,则以违约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5.2乙方违反第15.1条款违约,或年进货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

  15.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14.3、第14.4条,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5.4为确保各母婴坊婴童时尚生活馆(专卖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

  _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六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方式邮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

  _违约。

  15.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以严格履行本合同。

  _若其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然造成对方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产生的

  _损失。遭受损失的一方应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15.6本合同中有关条款已就违约责任作出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执行。

  16.不可抗力

  16.1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飓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动乱等人为原因)造成

  _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等履约责任可以得到全部或部分豁免,但该方

  _须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事实存在的证明。

  17.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7.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

  _院提起诉讼。

  一般条款

  18.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18.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18.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_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贰年,从_年月_日至年月_日。期满后,在

  _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附:补充协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许人):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许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月_日____

  签约时间:__年_月日

品牌连锁特许加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开设__________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预付__________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_____元加盟费和_____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_____元一并汇入甲方账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

  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可爱多产品。

  第三条细则说明

  1、首期进货超过首期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加盟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2、甲方每次发货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

  4、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____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甲方可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6、乙方全年进货额(按实际支付的进货货款计算)达到5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2%的业绩奖励。

  全年进货金额达到10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4%的业绩奖励,并以业绩奖励以货款形式返回。

  第四条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进货额且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则乙方可将交纳的品牌使用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转为货款;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进货额达到100000元,则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加盟费全额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货款。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连续三个月月平均进货额低于5000元;乙方仿冒,滥用可爱多商标;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爱多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可爱多”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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