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爱学习男孩(3合集)

时间:2023-04-03 12:03:28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爱学习男孩(3合集),供大家参考。

作文爱学习男孩(3合集)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篇

我笑着对你说,我前世肯定是个喜欢桃花的人。不然为什么我的眼波里,今生都有着桃花一样的痕迹。你说我的眼睛,大而明亮,不是所谓的桃花眼。然那深邃的眼神,只要看一看,便是桃花盛开的记忆。

可是我的梦里,常常都在遭遇着一场又一场的,桃花劫。难道命中注定,那么美好的事物,那么美丽的花朵,只为盛开一劫。

我时常心有余悸,终于有一天握着你的手,一遍遍倾诉梦的纯粹,其实,我真的好担心,我只想一心一意,和你恋爱在朝朝夕夕。

在火车站,你揽着我的腰,有种扑朔迷离的忧伤,说青青,青青,中大不比北大差,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挣扎着告诉自己不要哭,北大的培训不是一种痛,只要一年,一年后我再回来和你地老天荒。

一天一夜后,我来到未名湖畔,心如明镜,思念是一圈波纹。在北大的林荫小道上,我给你打电话,你刚从图书馆出来,电话那端有种夜的静谧,你说要把相思寄明月,我说我看到了,你的眼神。

我整理材料,翻阅教授著述的,鸿篇大论。抄写,打印,翻开笔记本,虚构明天的老师和同学。哦,谢飞就是这时到来的,北大文学系的大才子,他开怀一笑,说青青,北大多了一道风景。

他叫我青青而不是李同学,一个热情爽朗的师兄,谈吐优雅、文质彬彬,举手投足之间透着贵族气,容易让人想起潘家公子。

在北大的第二个黄昏。他带我去看忘情石,我有些犹豫,他说所有读文学的女孩都必须经历,否则将抱恨终生。

忘情石的美让我沉醉的流连忘返,那不是一块石头,那是千百个故事。他解释说,忘情石下埋葬的少女是南唐的千金,为的,只是一个书生的纸醉金迷。我告诉他,千金难买千金笑,千金笑里笑千金,我不喜欢回顾太忧伤的历史。

他说他错了,所以在课堂上,它又约我去个欢乐的地方赎罪长城下,他拉过我的手,在回学校的路上,我已精疲力竭,恨不能将全身重量依附在他臂上,当然,我不能。

其实,我是不相信的,但浪漫,却似乎总在现实前屈服。培训课只是隔三岔五讲个诗经说段戏文。寓学于乐,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思念一个远在天边曾经温情的你。我在QQ上折腾你,说老师讲了两情久长经不起两地分离,朝夕相处才是爱的真谛,我有很多担心想告诉你;
可视频里的你看着电影,很是惬意,你给我看你写的情诗仍然如初恋般的充满回味。我心旷神怡,告诉你书要读好,莫要因为我的失职歪了心儿偏了心志。你一本正经庄严发誓海枯石烂地久天长用情专一,还不怀好意要我找个时间回来慰藉你这消瘦孤独的青蛙王子。

其实,我在北大有些焦躁不安与心神不定,善于体恤的谢飞调侃说,一些感情,一些爱恋,终究可以成为心里一道浅浅痕迹,就算离别,也只如一个可以轻易用橡皮擦抹掉的句号,宛如从不曾存在于自己的人生。所以,总带我去看前朝往事皇宫贵族后妃佳丽。有一次我们在故宫迷路了,沥沥细雨淋湿了我的衣服淋透了他的心思。他从那个贵的吐血的店里买了一件旗袍让我换上说不要感冒不要发烧坏了身体,然后转过身去保持一种距离让我倍感安全倍感温馨,如果是你就好。我坐在贵妃房里讲你,他默默地听,在最后一刻突然冒出一句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句子让我不知所以。回到家里我把旗袍换下,又拿来穿上站在镜子面前看是否像他说的那样有种古典的幽香。红的,深入骨髓的红。贴在我的身上,贴在我的心上。我爱这件旗袍,但为什么爱它,我不敢想象也不想知道。

许久许久以后有一天夕阳西下,断肠人的天涯让我明白选择是桩令人悲伤的事情,有取便要舍掉。

我记得书上有个故事讲她不知为何,明明是有着一张朴素淡薄脸孔的女子,不惊艳亦不出众。却因了一双流转的眼波,一抹轻浅的笑意,跟暧昧惹上关联。其实,暧昧又有什么不好呢?她说这两字的偏旁都是“日”。双日当空,何等暖的感觉。她们只提及喜欢,不说爱。喜欢是温暖的情谊,爱却是认真严肃的字眼。难道不是吗,多年以后,谁又会相信或者记得谁会多爱谁?就算雨水落在唇边,也可以轻轻抿尽。真是这样吗? 可我认为女生都是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的俘虏,贪婪的想着所有心仪的东西。譬如他,譬如你。不,你不要猜疑我与谢飞的关系,我们只是有些暧昧,最多是一起看看日出听听花落。用诗词解释所有一切不可能的宿命。

我决定千里奔袭,不是为了逃避北大才子柔情,而是,为了爱在初恋曾经有过约定永不分离,我需要你的温存,给我少女般的慌张一丝稳定。我来到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我站在树底下电你,你说正在上课。可是,我记得周二这天下午你是没有课的。

我坚持给你惊喜,坐在树下拿出书本边看边等你,可是,我看到你的影子隐约在远处花丛里,你的厚实胸膛和另一个女生的小鸟依人。我刹那间怔住。

这刻,我应该扔掉书本,摔打花枝,泪流满面地谴责你的背弃。我没有,因为我不想让爱死无葬身之地。我躲在树荫后,一步步仓皇逃离。我绕到山坡背后,给你电话,说我回学校了。你处乱不惊,说我去接你。

我说遗憾,回宿舍拿点材料本想给你一个惊喜,可,导师来了聊了半天学术问题,明天还要上课迫不得已得马上北归,已在路上。

收线,躲着偷窥,我想看看她的样子。你们果然信步来到我们曾经走过偏僻小径一端,你挽着她,我看见,她脸上有着桃花般的笑容,你吻她的额,她抬起头,闭上眼睛时,你的动作你的方式一如当初。

两情相悦,你妙语连珠幽默风趣引得伴侣欢声笑语。为什么台词也和当初一模一样?这时,我应该冲过去。用受伤的目光看着你。我没有。我天昏地暗翻江倒海摸到宿舍,擦干眼泪,半刻不停的回去未名湖。

你曾说过,你的前世该在古代。一个坐怀不乱年代,像柳下惠一般的坐禅。我说,那我的前世,一定也在那里。我是那个可以乱世的红颜。遇上我的男人,难以坐怀不乱。可是让你心猿意马的人不仅仅是我,就在今天。

学校。我窝在宿舍好长一段,才约你来到那个地方。爱情在哪里开始,也将在哪里结束。在桃花瓣飘落的那刻,你端端地看着我,眼角有一抹凄凉,我们谈了些许老师,说了些许同学。然后,我同你讲他,没有什么可羞耻的,被自己欣赏的男生追求是女生的骄傲。当然,不能讲我悄悄回学校在这里看到的那一幕,因为我不想让你知道,我和他的爱情开始于你给的内伤。你开始挽留,说:你确定他比我更爱你?我折了一枝桃花,一片片把花瓣拔掉,说是的,我确定。你要为了他去北大读书?放弃中大的一切?你仿佛为我的未来而担忧,可是北大已经给了回复,可以在那学习,但只能是借读,没有毕业证的。

如是,中大也不再承认自己,北上就等于是放弃了学业。可张爱玲告诫说为了爱情要奋不顾身,学习只是一个符号,爱情才是整个人生。敢爱敢恨敢作敢当。这句誓言,已经被无数女生壮烈地重复过千万遍了,如英雄般的豪迈。果然,你被这斩钉截铁打的落花流水一败涂地。我用杜十娘的方式痛击了你的背叛。假期结束后,我告别朋友告别同学远离父母,一身轻装以示一心轻松的远赴北大。

在未名湖畔,我给谢飞电话。若无其事地问他忙什么?他笑,语态暧昧地说在想你呀。我心里甜蜜嘴上却说臭美吧你然后挂了电话。

三分钟后,我沿着湖边走到荷花最茂盛的地方,赏心悦目,早知道约谢飞来这好了。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假山背后,他仿佛被惊喜弄懵了,呆呆地看着我,身上穿着我给他买的那件湖人的球衣。我奔了过去:没想到吧?意外惊喜吧?边说边瞧他傻傻格外失魂落魄的样子。

然后我看见了一个女生,扎着两个马尾辫配上瓜子脸和一条迷你裙。走过来,搂住谢飞的腰撒娇的样子是千娇百媚意乱情迷,似乎在挑衅说这个女生是谁怎么和你四目相对默默无声。

额——我,我说对不起、打扰了,转身逃离未名湖畔这个虚情假意荒谬迷离的诞生地。

我虚弱地爬上忘情石,既然伤过万千少女的地方也不会介意多我一颗破碎的心。更何况这是那个男生第一次带我来的地方,而且我还指望他会跑来跟我解释。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样。鸟儿已经回家,我知道,没指望了。

我断然的抛弃一切上演的这场爱情闹剧,竟然成了一个让你耻笑的笑柄,可是亲爱的你是否知道,有些内伤是谁造成的你心知肚明。只是我不愿意用这种我的羞耻拿来解释,只需让我自己承担吧!你之于我,我之于你,谢绝城诚然。可我却爱上了那种无言的疼痛,欲说还休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张爱玲,她也说,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也许不是不曾心动,不是没有可能。可我总觉得并非有缘无份,并非情深缘浅,就算爱在不对的时间、不对的地点,终归都是,移情别恋,不管是你、还是他。

回到中大,以一个违约者的身份出现,已是疲惫不堪。老师说不必在意,我明白,其实最怕的不是同学的眼光,而是你的到来。可是,你的出现是一种必然,你说,一个美丽的错误,只是一种生命的体验,有一种爱情,注定要遭受桃花般的劫难,劫后余生,才是要面对的真爱。你说,我们重头再来,不忘初恋的誓言。我骂你,因为我不想恨你;
我推你,因为我不想见你。你走了,没有回头。

其实我知道,她已经离你而去。有一种爱情只是昙花一现,你知道、我知道、她也知道。只是昙花一现的美很诱人,迷住了你、也迷住了她,花开花落,她瞬间消逝。有一天,你解释,即便昙花在最美的时刻、即便小鸟依偎最紧的瞬间,你说,你的心里只有一个人,过了良久,你说,那个人是我。但你却不明白,迷恋桃花的女孩,已经洞悉爱情的谎言,哪有抱着一个女孩,去想另外一段对白,所以,再一次,我挫伤了你,毫不留情。

从此你没有再来,在宿舍,一个人的孤独,属于回首往事的时段,想起那些如流星般划过生命的爱情,我们常常会把彼此的错过归咎为缘份,其实说到底,缘份是那么虚幻抽象的一个概念,真正影响我们的,往往就是那一时三刻相遇与相爱的时机,男女之间的交往,充满了犹疑忐忑的不确定与欲言又止的矜持,一个小小的变数,就可以完全改变选择的方向。

如果奔袭早一天,也许你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又或者未名湖畔没看见,懵懂的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地学会了包容与体谅,善待和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任性地转身,放走了爱情。

我的痛持续的太长太长,哪怕一罐罐啤酒、一曲曲嘶叫,都无法缓解半点。我终于承认,我还在乎你;
我终于发现,其实我在期待,期待你真实的表白。

书上说,在你最美丽的时候,你遇见了谁?在你深爱一个人的时候,谁又陪在你身边?爱情到底给了你多少时间去相遇与分离,去选择与后悔。

有一个词叫青梅竹马,我们是;
有一种爱叫永不背叛,我们无。曾经,心在江南身在北,我以为经得起一切明刀暗枪,却不慎死于内伤。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你手握花香,出现在路的中央。你说,不是桃花的季节,只为桃花下的感情。你还说,曾经在桃花下相识、曾经在桃花下相爱。可是,我知道,有两个人,也是在桃花下相遇、更是在桃花下相离。

我要走,你不准,你说,有一种错误你会铭记,既然伤害已无法弥补,既然相爱已不可重归,就让一个人静静的离去。你流泪,说不再会出现、所以不再会有恨。我知道,你真的走了。

其实,不是不心动,不是不后悔,但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相拥,如果爱一个人而无法在一起,相爱却无法在适当的时候相遇,如果爱了,却爱在不对的时候,除了珍藏那一滴心底的泪,无言的走远,又能有什么选择?

我没有告诉你,我不会再呆在中大,我是个任性的女孩,从未名湖回来那一刻,就已经决定西飞,我想在英国、在伦敦,静静的校园里,最适合疗治内伤。其实我想原谅你、我想再爱你、我想再与你看一次桃花,在桃花飘落的一刻,紧紧的抱住你,一如当初。

然而,明天就要走了。我在你的博客留言:要在时间的荒野,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于千万人之中,去邂逅自己的爱人,那是太难得的缘份。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在彼此不断地错过,错过杨花飘风的春,又错过了枫叶瑟索的秋,直到漫天白雪。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在一次次的心酸感叹之后,才能终于了解——即使真挚,即使亲密,即使两个人都已是心有戚戚,我们的爱,依然需要时间来成全和考验。

这世界有着太多的这样那样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已的离合,一个转身,也许就已经一辈子错过,要到很多年以后,才会参透所有的争取与努力,也许还抵不过命运开的一个玩笑,桃花只是飘落了一片,所有的结局,就都已经完全改变。

飞机场,你的影子在奔跑,可是,我已经走了,但我知道,你跪在地上,任由手中的玫瑰,刺伤曾抱过我的手掌。多年以后,想起你,点进你的博客,你的签名是——给我们的桃花:回忆的花瓣掠过心湖,泛起片片涟漪,爱不是千言万语,也不是朝朝暮暮,爱是每当午夜梦醒时,发现内心牵挂的依然是远方的你。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篇

我叫施晟,是成功小学的一员。我的头很大,能装很多知识,头发黑乎乎的。我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一个灵敏的鼻子,还有一对顺风耳。我的眼睛能看见很远的东西,鼻子能从客厅里闻到厨房里饭菜的香味,耳朵能听见妈妈口袋里手机的声音,是不是“三全其美”?

我是全班出了名的“小书迷”,几乎每天都捧起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书。我看过的书数也数不清,连一些深奥的词我也懂!所以我的语文考试成绩总是很好。

我是一个好学生,我写的字非常漂亮,作文也写得很好,再多的作业也是我的“手下败将”。我还当过中队长呢!

不过我也有缺点,比如说经常发脾气,有时候丢三落四,妈妈也经常说我没头没脑……我一定要想办法改正。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3篇

做公号以来,选书也成了我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孩子每个年龄段的成长目标不同,所以需要用紧跟成长目标的书籍,来构建有效阅读,确保孩子在每个成长阶段“不掉队”。

而且,还应该让孩子在有限的时间里,阅读到真正有思想、有价值的书籍。

所以,选书的标准就非常重要:

最保险的就是,获得过知名国际大奖的优先。这些书一般都比较经典,趣味性和思想深度俱佳;

其次,要根据孩子的接受程度选书。有时候孩子年龄和理解能力没跟上,太深的书吸收不了,所以分龄也很重要。

在这个基础上,我推荐过不少国内外优秀文学作品,但今天要介绍的这套,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好书中的好书!包括纽伯瑞儿童文学奖、施耐德家族好书奖、美国国家图书奖、普林兹文学奖、爱伦·坡青少年最佳推理小说奖、法国拉图律文学奖等,是名副其实、经历了时间和读者检验的优秀作品!

整套书体系非常大,我根据年龄以及性别给孩子做了几个组合,方便麻麻们选择。这次给大家争取到的团购价也非常非常优惠!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4篇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读书就像一泓清泉,能不断地向水池注入清泉,使清泉池既不干涸,也不浑浊。学习,读书也是如此,贵在持之以恒,用心地感悟每一本书,每一篇文章,甚至每一个文字。

我除了读课内书,借阅学校图书馆的书籍外,还经常借买本子之机去一家文具书店“偷”看书。我一来到这家书店,就直奔书架,迅速找到一本书就偷偷地看起来,偷看了几节小故事后就溜之大吉。不料有一次书店里的老板发现了,他叫住了我:“小姑娘,你每天来选书,为什么不买书呀?”“我……我忘记带钱了……”我说。说罢转身溜走了……此后,我如法炮制,用同样的方法又在另外的书店里偷看起书来……

读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读书更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孔融让梨》和《爱的教育》使我们懂得了爱和谦让;
《海蒂》和《^v^》使我们知道了乐观向上;
《草原上的小木屋》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们学会了勇敢坚强……读书,打开了我们心灵的窗户,教会了我们善良、勇敢、正直、向上。读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我们在读书中快乐的成长,我们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

有人问我:“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读书?”我说,因为我是中华少年!我们知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历史和未来将由我们去焊接,时代的接力棒要我们相传。因为我知道:爱读书,爱学习,就是热爱祖国的具体表现。我们争做一个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少年!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5篇

长得好看的女孩大抵都有些自卑,没人能说得出为什么,就像超市购物架上排列得整齐的东西,往往不如堆在花车里的东西热卖。千树第一次出现在校园里的时候,操场上打篮球的男生都把目光转向了她,她就像是一阵龙卷风,席卷了整个校园,却也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位新转学来的女孩,包括千树的同桌——松鼠。松鼠是个很爱笑的女生,长得不算好看,但她就是有种奇怪的魔力,让人想要亲近。松鼠趴在桌子上,悄悄问千树:“你一定谈过很多次恋爱吧?好羡慕你。”“也不见得。”千树嘀咕了一声,随后埋头整理笔记。然后她看到了笔记本扉页上画了一颗毛茸茸的心,大红色的,甚是可爱。但下面还有一行字:我就这一颗心,给了你就没有了。

千树的心还在,她没有给过谁,说出来可能没人会相信,她到现在还没真正地谈过一次恋爱。一开始就说了,长得好看的女生都很容易自卑,千树也不例外。她总觉得自己是运气太差,要不然为什么喜欢的男生都拒绝自己呢?这几天千树发现,松鼠好像又恋爱了。别看松鼠不好看,但她的男朋友个个都是帅哥,而且对她特别好。千树有时候都忍不住羡慕,怎么没有人大半夜的来宿舍给她送夜宵呢!松鼠把夜宵放在桌子上,叫千树一起来分享。“尼克其实人挺好的。”松鼠啃着鸭掌说。“对呀,他好贴心,大半夜给你送吃的。”千树回应道。“他其实是送给你的,但不好意思,所以让我交给你,嘿嘿。”松鼠笑着说,脸上露出一副小得意的表情……“嗯?我跟他不熟吧!”“不熟有什么关系,谁不是这么过来的,你可以试着接触下,他人真的不错。”松鼠说得蛮在理,好像从陌生人到恋人也就那么回事。然后,千树被松鼠拉着开始同尼克约会。说是约会,其实不过就是一起吃吃喝喝,然后绕着学校外面的湖骑车绕圈。千树踩着单车往前冲。尼克在后面追着,夕阳的光打在他们身上,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有那么一部分竟重叠在了一起。每周四没有晚自习,他们就相约一起骑单车。尼克和松鼠自然是会陪她一起的。他们绕着湖骑,时快时慢,三个人变换着速度,追逐着彼此。湖的尽头处有一大片草坪,夏天的时候会有很多萤火虫。千树说:“要是把它们都装在玻璃罐子里,会不会变成一盏像星星一样的灯?”“喏,还是不要吧。”松鼠嘟着嘴说。“有机会可以试一试咯。”尼克忽然开口。他们三个人躺在湖边的草坪上,头顶是漫天的星空,不远处有萤火虫飞舞,像是跌落在草坪里的一个梦境。或许是那一晚的星空太美了,又或许是这晚风太温柔,总之,千树不小心就睡着了。她做了一个很短暂的梦,梦里她站在空无一人的街上,看着少年背她而去,没有回头。醒来之后发现尼克和松鼠都不见了,头顶的星空还是那么璀璨,她发现自己的眼角有些湿润。她推着单车一个人回学校,千树记得那年她十岁,暑假的时候去外婆家,然后见到了那个少年,他们共度了两个月,他临走的时候告诉千树:“明年一定要等我哦!”可是以后的每一年,千树都没有再看见他。半夜千树的手机响了。

尼克发来短信:快到阳台上来。千树来到阳台,然后她惊呆了。她的宿舍在二楼,就在阳台外面,尼克举着一根长竹竿,棍子顶端套着一个玻璃罐子,里面是发着光的萤火虫。原来他和松鼠是去捉萤火虫了。那一刻,千树感动得都快哭了。尼克在下面晃动着竹竿,好让罐子可以动起来,却不小心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罐子也被摔碎了,萤火虫飞走了。她忽然就难过起来,她给他发了条信息:以后别再做傻事了。

男生也分好多种,有的是死缠烂打型,有的则是知难而退型。比如尼克,他就属于后者,那晚,本以为会打动千树,却没想到收到那样一条短信。年轻的时候,谁没有在恋爱里做过一些傻事?他觉得那根本就不算傻,他甚至可以为了千树去死。但是你爱的那个人,她怎么会知道?千树问松鼠:“尼克怎么突然不来找我们了?”“你把人家伤了,还问我为什么?”松鼠为尼克打抱不平。

她闭上眼睛想了想,那个男生的样子都模糊了。毕竟是好几年前的记忆了,她能够想起来的不过是一些残缺片段,她甚至都不知道男生的真名,只记得大家都叫他毛球。你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女生懂得爱吗?这个答案见仁见智。但千树可以肯定的是,那年,她享受那种有一点点暧昧的关系,他会以一副命令的口吻对她说:“站住,别动!”然后,掀起她的裙子,跑开。其实,他连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

千树一直不愿意谈恋爱。她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男生,因为他们都对她太好,好到让她觉得他们都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想对她好而已。她害怕短暂和离别。千树就是这么一个怪人。

后来,尼克毕业了,但他还是经常回学校。因为他跟松鼠在一起了。松鼠是个闹腾的人,常常跟尼克像两个孩子一般。千树有时候觉得这样挺好的,跟着他们一起,就很开心。他们总是有那么多说不完的笑话。但她也相信,这个世上,总有一个人是跟自己在同一频率的,他或许还离你很远很远,但他是朝着你的方向在前进,所以总会有相遇的那天。怀着这样的想法,她也就不会觉得有那么孤单了。

十八岁的夏天,千树想明白了一些事,比如,她有点儿怀念尼克曾经为她做过的一切,那些如星空一般的美好,同梦境一样逝去了。现在的她告诉自己:“人这一生总是不停地错过,所以我不怪你。”她只是在想,如果下一个尼克出现了,她会很乐意交出她的那颗心。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6篇

苗淼和他的相遇很偶然。

那一天,她刚刚从电梯出来,迎面一条爱尔兰牧羊犬跑过来。毫无防备的苗淼啊的一声尖叫,紧紧贴住了墙。她天生就怕狗,连小小的吉娃娃都会避之不及,更何况是这么大一只。大狗神采奕奕地呵着粗气,活泼调皮地冲她吐着舌头,想要凑过来,还好主人紧紧拉住了它的绳子。惊慌失措中,苗淼听见了一声清朗温柔的男声:“对不起,它不咬人,你别怕。”主人带着狗进了电梯,苗淼狼狈地扭头看了一眼,电梯门正在合上,只看见一双带笑的眼睛,和一张年轻清俊,带着歉意的面孔。

没想到两周后,她会再次遇见他。电梯从上面下来,停在14楼,她快步走进去,入目是一片抢眼的芬芳。一个男人手里捧着大束的鲜花,白色的雏菊,红色的玫瑰,五颜六色的康乃馨,乱纷纷的开得热闹而痛快。她对花粉过敏,很快鼻腔开始发痒,在连着打出四个喷嚏后,她听见了一声很熟悉的“对不起”,然后是很温柔的询问:“你对花粉过敏?”

她抬起头,这才发现抱着鲜花的男人是那个爱尔兰牧羊犬的主人。她不好意思的笑笑,电梯门一开,再次跑得飞快。下台阶时,细细的高跟鞋还不小心扭了一下,然后,她听见了身后极其轻微的一声闷笑。她觉得自己一定脸红了,那种脸颊微微发热,心里微微荡漾的感觉已经许久不曾有过。她暗暗懊恼自己为什么两次见到他,都这么的尴尬。

她开始很勤快的去倒垃圾,去拿报纸,去超市买东西。当她按下箭头,电梯从上而下缓缓落到14楼的时候,她期望可以在门开时看见那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希望总是落空,但她毫不气馁,同在一个楼上,她相信总会遇见他。

可是,两次偶遇之后,春天已经到了结尾,她却一直没有再碰见他。她心里说不出来的失落,一场缠绵的雨之后,空气清凉,夜色空蒙。她在花园的回廊下,低头慢慢地走着,趟过一片雨水积起的水泽,她突然被一阵脚步惊起头。熟悉的喘气声,溅起的水花。她惊慌地站在那,虽然她很久没有碰见他,很想碰见他,却不想碰见他那活泼热情的大狗。他喝了一声:zippo!大狗终于在她面前停住,回头跑向了他。

她舒了一口气,看着他,夜色里看不清他的脸,可是他的身影他的声音,她很熟悉,没有来由,她有一种怦然心跳的感觉。他走过来,笑着说:“zippo喜欢绿茶香水的味道,所以,对你总是很热情。”原来是这样。她笑了笑:“狗狗的名字很有趣。”“看来取得不够好,它总是这么火暴热情,尤其是见了美女。”她有些羞赧,也很高兴,鼓起勇气问他住在哪儿。原来他在二十六楼,与她大约只隔了三十六米的距离。下过雨的夜晚,空气清新幽凉,zippo撒着欢的跑来跑去,好几次都凑到她的跟前,她第一次不再害怕狗。

多年以后,她在黄昏的街头里,每次看见爱尔兰牧羊犬,总会多看一眼,然后想起那一场距离三十六米的暗恋。然而没有一只狗像Zippo一样火暴热情,喜欢绿茶香水,总是凑在苗淼的身边寻求她羞涩而纯真的神情。

她也多了一个走在街上总要看看路过身边的狗狗的习惯,当然她也总是会瞟一眼狗主人,试图寻找最初的怦然心动。不是刻意,只是无心,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喜欢沉浸在雨后的空气中漫步,微湿的空气夹杂着泥土,朴实到诱人的芬芳让她觉得惬意,再坏的心情都被冲刷得一干二净。一晃神,她奋笔疾书连夜赶出的毕业论文就被一个匆忙的路人碰落,掉进了雨水里,她虽然生气,但居然对这个匆忙到甚至忘记道歉、只塞给她一张名片的男人发不出火来。她盯着那张简单的名片,微微出了神,竟然是宠物店店主呢!想起他匆忙的侧脸,只留下一句“需要赔偿的话打给我”,然后消失在雨中。地上论文的字晕开了,颜色模糊起来。

“宠物店呢,好像很有趣的样子,”苗淼盯着那张名片自言自语,嘴角扬起一丝弧度,“或许会有可爱的狗狗呢。” 顺着名片上的地址,她走到一间木屋前,很可爱的屋子,外面挂了大大小小的毛绒玩具。她推门进去,一个穿连衣裙的女孩迎了上来:“要不要我帮你挑一只?”女孩眨着大眼睛可爱地望着她。“我想……”她刚只吐了两个字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小浅,我回来了。”一个男人湿淋淋地抱着一条同样湿透了的爱尔兰牧羊犬。她只注意到他的侧脸,瞬间,曾经模糊的回忆,一点点清晰:Zippo、他、36米,加速的心跳,内心的翻涌让她想喊他。突然,她不安的内心被一盆凉水浇于平静,甚至失落,只见那女孩拿起纸巾为他擦着头上的雨水,亲昵得令人羡慕,苗淼突然想起捧着一大束鲜花的他,眼里划过一丝落寞,再抬眼,那男人已经进了屋。

“那只狗是叫Zippo吗?”苗淼不禁问道。“对啊,你认识它?它今早跑出去了,刚刚才被追回来,很淘气呢,不知道又看见哪个漂亮姑娘了。”女孩打趣道。她忍住心里的失落,正准备离开。突然一道身影冲出,缠住了她的脚步,她俯下身来抱着湿漉漉的它,“Zippo,你是想我了吗?”Zippo没有回应,只是用耳朵在她的怀中蹭来蹭去。

“嗯,我想你了。” 苗淼浑身一震,愣在了原地,忘记了回头。

那男人晴朗温柔的嗓音,她时隔多年仍不会忘记。她心底被那句话搅得天翻地覆,她眼底泛起了些许涟漪。

“我和Zippo一样,喜欢绿茶香水,漂亮的女孩。那年你只问了我住哪儿,却没告诉我你住哪儿。我们现在可以重新认识一次吗?你好,我是宁谦,这是我妹妹宁浅。” “我是苗淼。”她的震撼与喜悦糅杂在一起,转身看到头发微湿的他手捧一束玫瑰,红色纸折的玫瑰多了些许灰尘。一如既往的温柔。

她以为他早已将她忘记,以为他没注意到她,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他却还记得她对花粉过敏,这束纸玫瑰也许一早就准备好了吧,缘分有时就是这么巧。

即使再不相信一见钟情,却仍就败给了一见钟情。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7篇

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太阳就像一个又红又滚烫的大火球似的,把地面烤得直冒热气,好像在说:“热死我了,热死我了”。路上的行人都快成“烤人”了。在这个火热的天气里,我独自一人在教室里写作业。

我是一个9岁的阳光男孩。个儿不高,那圆溜溜、水汪汪的浓眉大眼,加上那机灵的顺风耳,还有洁白如雪的皮肤,构成了活泼可爱、聪明、不撒谎的我。

我最大的特点是喜欢把家庭作业在学校里完成。看,我正在那里写学校作业呢(因为写好学校作业才能做家庭作业)。“啊,就差三题了”,我说到。过了一会儿,教室里听见了我的欢呼声:“终于把学校的作业写完了,该写家庭作业了”。只见我打开了语文《一课四练》开始做。只见我用闪电般的速度打开作业本,拿出铅笔、橡皮、尺子,开始写家庭作业。过了10分种,铃声响了,可我的作业就写了一半。同学们也都从四面八方赶回来了。又过了10分种,我把家庭作业给全部做完了。我长舒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家庭作业写完了”。现在回家可以好好运动了。因为生命在于运动。有时候妈妈说我可以在学校玩一玩,回来再写作业。可我偏不听,天天都把家庭作业在学校完成。

这就是我,一个好学的我,尽管我也有很多缺点,但是我会把这些缺点改掉的。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8篇

楚未来读高中那会儿,绝对是我们学校中最出挑的一个。且不说永远在红榜上排名第一的成绩,光是那跟小白杨似的挺拔身材和一张怎么看都好看的脸,就能引得无数女孩总是路过他教室的窗外。我和许叮咚也不例外。

我们那地方并不繁华,民风淳朴的小镇上,能够做出最大胆的事情顶多也就是对天空大声地呼唤,说声我爱你;
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想你。说完之后,站在自己心仪的男孩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好不容易憋出的一句也是:“原来你也买了这本参考书啊,我也买了。”

我和许叮咚默默无闻路过了楚未来教室的窗外两年后,转学生万洋洋的出现,瞬间轰动了全校。正午时分,她不遵守校规穿校服,而是穿一身淡蓝色的牛仔装,在校道上不紧不慢地走着,里面黑色的高领毛衣衬得她的脸小小的,耳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时间好多男孩都吹起了口哨。当时我和许叮咚也趴在走廊边的扶栏上晒太阳,看到万洋洋,我们也震惊了。

她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无视所有哄闹声,淡定地走到操场上就着阳光看书的楚未来身边,递给他一封信。楚未来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很有礼貌地用双手接下了。然后风言风语就在校园里传开了。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有板有眼地说了句:“我知道她,我朋友是她同学,她是被开除才来我们学校的。”然后紧接着就有人说:“她以前在县城里读书时就可花心了,谈过好几个男朋友呢!”末了再有人补充说:“听说还跟男孩子接吻呢,真不要脸。”

总之,整个学校开始讨论的不再是即将面临的期末考试老师会出什么题,而是万洋洋到底有多坏。

“怎么办?一封情书都能打动他,他是不是太好打动了哦!”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许叮咚失眠睡不着来我家串门,顺便躺上了我的床,如是问我。“排除万难夺爱成功!”我给她壮士气。于是在我的鼓励和怂恿下,她煞费苦心折了三百六十六只纸鹤,再接着又练了好几天的钢笔字,总算是写出了一句漂亮的话:“三百六十六只纸鹤送给你,比每天想你还要多一天。”

当然,我们没敢光明正大,而是等到学校空无一人的时候,潜入了楚未来的教室,偷偷地把纸鹤放进了楚未来的课桌。可等做完这一切,我们一路小跑溜出校园时,这才想起,忘记留名字了,再要折回去,值班的老师已经在检查教室的锁门情况了。不写也没关系,等到他感动万分的时候再告诉他效果会更好。许叮咚当时是这样想的,我也很认同她的观点。

一时间,我们觉得自己简直是爱情里的天才。但是,人生中总是充满无数的意外。才刚到第二天,早自习的铃声都没打响,许叮咚已经成为继万洋洋之后学校里第二个风云人物,甚至大有超过万洋洋之势。我啃着包子一路走到教室的路上,至少听到不下十个人在议论:“没想到这许叮咚平时挺老实的,看不出来这么有心机哦!还三百六十六只纸鹤呢!要不是那谁看见了,还不知道要搞出多少花样呢!”

新一轮爆出的消息,成功扭转了许叮咚被人指指点点的状态。“万洋洋和楚未来接吻了,就在学校外的小树林里。”大家对许叮咚的怨恨瞬间消失,从而变成了一种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更有甚者,还扬言要为许叮咚讨回公道,理由是许叮咚先认识楚未来的,万洋洋是狐狸精。然后,许叮咚就被赶鸭子上架地押在了队伍的最前方,我跟在她旁边,在一队女生浩浩荡荡的拥护之下,去向万洋洋下了战书,约在放学后的学校后山。

这是场幼稚的戏码,更大多数的人只是想看一场热闹,我想许叮咚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大家的推搡之下,要她扇万洋洋一耳光时,她大吼了一声:“够了!”然后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80分。但是这个最高分得主,再没出现在学校。这两件大事在学校里沸腾了一阵子,很快又被新的事件压下,大家都太热爱八卦。

楚未来请的高中散伙饭上,我们重新看见了万洋洋。她还是喜欢淡蓝色,只是换上了淑女的长裙,我们再仔细看她的时候,才发现她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骄傲。不管谁说什么,她都笑得很含蓄,大家努力地把她往楚未来身边推,她就红了脸。有很多不解的事情,我们后来才知道。

万洋洋和楚未来能够交好,完全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和许叮咚早十几年前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万洋洋的奶奶家在楚未来外婆家隔壁,他们打小就认识。她父母离婚导致她性情大变,于是她父亲把她送到了奶奶家,转来我们镇上的学校修身养性。而楚未来会在我们镇上念书,也是因为寄住在他外婆家,他们有着共同的话题。

为了万洋洋,楚未来甚至说服了红榜上几乎所有的人,放弃那一次期末考试的奖状,但是还是没有阻止住老师要开除万洋洋的决心。他真的是她的好未来,而我们离开了那些年轻的时间才发现,我们也有更好的未来。

后来,再遇到喜欢的对象,我们也敢自己放马过去追了。只是曾经青春里的事,再也无从得知了。那些年一过,再八卦的女孩们也都散落在天涯了。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9篇

学校就像我的家,我深爱着我的家——校园。

在学校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老师像妈妈一样关心我们,同学们像兄弟姐妹一样互相帮助,在这里,我们快乐地成长,每个人心里都有说不出的高兴。

早晨,花坛里的花草树木都张开了笑脸,好象在跟我说:“小朋友,祝你成功”,在这里,我和同学们一起,像小鸟一样快乐地学习,快乐地飞翔。“我爱启明,启明也爱我”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启明像璀璨的启明星照亮了我的心,让我学会了的知识,了解了世界。如果我考上了大学,我会永远记住启明学校,记住启明学校的每一位老师,是他们日日夜夜的操劳,对我的严格要求,我才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我爱启明,我更感谢启明。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为启明增光添彩,让启明星更加耀眼。

每天早晨,我们迎着朝阳来到了校园,阳光映红了我们的脸,我们坐在教室里,老师的声音就像一缕缕阳光温暖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爱学习,因为我们懂得一个道理,只有掌握科学文化知识,长大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刚上学时,我们还是一个个认字不多的学生,后来,老师教会了我们很多的知识。还经常选一些课外书让我们阅读。好的课外书,好比一把闪闪发光的钥匙,为我们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读书,让我们了解到中国曾经的辉煌和屈辱,了解了埃及神秘的金字塔和古巴比伦的辉煌文明。

读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读书更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孔融让梨》和《爱的教育》使我们懂得了爱和谦让;《海蒂》和《^v^》使我们知道了乐观向上;《草原上的小木屋》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们学会了勇敢坚强……我们在读书中快乐的成长,我们在学习中不断的前进。

通过读书,我慢慢的喜欢上了写作,去年我的一首诗《小野花》在《深圳青少年报》发表,班里的很多同学也都陆续在报刊上发表了作品。

书,打开了我们心灵的窗户,教会了我们善良、勇敢、正直、向上。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

如今,我们班的学习气氛越来越浓厚,还建立了“书友队”,每一名同学都加入到爱读书、爱学习的队伍中。

我爱学习,学习中的趣事像海边的贝壳一样多,又像天上的星星那样不计其数。

记得那时,刚上小学的我,根本不热爱学习,在我眼里学习只能让我更加劳累,没有自由,而不学习却能让我非常的轻松,很自由,天天都没有学习的烦恼,无拘无束,可是,慢慢跟我玩的一些小朋友,却离我越来越远,我这是意识到,从那以后我开始奋发图强,把我的学习提上去。慢慢的小朋友们又回到了我身边,我们一起讨论问题。

我现在觉得在我心中学习不再枯燥,而是快乐。

回到家,我都会拿出今天学的内容在复习一遍,又不就看点书做一些习题。妈妈三番五次地叫我去睡觉,可我正学在兴头上,怎肯罢休?我对妈妈的催促置之不理,旁若无人,继续学习。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找春天》的日记。于是,星期天我跟奶奶兴致勃勃地来到趵突泉。一进门,我首先看到迎春花,那一朵朵鹅黄色的花并不大,像一个个小喇叭,花的技条长而细,花儿多得几乎把花枝盖了起来,青枝黄花,搭配得多么美丽,迎春花在春天最早开放,它第一个向人们报告春天的到来,给大地增添了金色的光彩。我又看到小草从地下探出头来,颜色是多么鲜,多么嫩。从趵突泉出来我们又来到泉城广场,只见人们精神焕发,有的在放风筝,有的谈笑风生,我还看见人们都换上春装……

这一天,我找到了春天,玩得开心极了。回家后,我把这一切很快地写了下来。我体会到了生活是写作的源泉,真实是作文的第一生命,我真的觉得观察与写作是件有趣的事。

我觉得学习是一种快乐,如果知识是沃土,我就是小苗,所以我们要不断的学习,才能变成参天大树,报效国家!老师像璀璨的启明星照亮了我的心,让我学会了更多的知识,了解了世界。如果我考上了大学,我会永远记住这所学校,记住学校里的每一位辛勤的园丁,是他们日日夜夜的操劳,对我的严格要求,我才能学到知识,感谢老师。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为学校增光添彩,为祖国作贡献!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0篇

快结婚了。他陪她去选首饰,一间一间的店走过来,一方一方的柜台看过去,蓦然间,她如遭电击,目光定格,手扶玻璃,生生要将台面按碎的样子。他惊讶地问:“怎么?喜欢什么就买下吧。”她急急指点小姐将柜台里的一对耳饰取出:“就是那个,对,那个,链子上垂着一只丁香花的。”上午他们已经选了一套项链耳环,白金,镶嵌蓝宝石,配着她白皙的皮肤,端庄优雅,一看就是好人妻。而这副耳环不过是银饰品,百余元而已。但好在做工精细,一弯月钩上垂一线银丝,坠着一只银造的丁香花,若戴在娇小玲珑的耳上,一摇一荡,十足的江南韵味。她并不试戴,却急忙地摊在掌心里审视,看到了丁香花心镂刻成一朵五瓣梅花,外层是丁香花萼……

他凑近来看,也赞叹说:“看起来满精致,买下吧。”说着便让小姐开票。她牢牢地攥住那一对耳环,神色似悲似喜,小姐连唤几次,才从她手里要回耳环包装起来。他要去付钱,她决然止住他,自己走去收银台。他说:“我们去选戒指吧。”她恹恹地摆摆手:“我忽然想起来,还有件事要办,明天再买吧。”

一回到家,她便取出发票、产品回执单,找了银饰品的厂家电话号码,打过去。“我要找一对耳环的设计师。”对方的客户服务中心吃了一惊,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被婉拒之后,她索性搭了飞机,一直赶到那厂,拿着耳环,一定要找寻耳环的设计者。厂子生怕是对手公司挖角或者是别的什么诡计,坚持不透露设计师的姓名。她急了,在接待室里一屋子陈列的银饰中落下泪来:“七年前他离开我的时候,惟一的约定就是,有一天他如果成功,会为我制作一对耳环,把我的名字做成首饰。”

她取出自己的身份证,名字竟是:丁香梅。青梅竹马的爱人因为家境贫困辍学,去浙江学金饰打造手艺,与她分别。两人都知道,以后的境遇会落差越来越大,再见已经无期。心有不甘,男孩子安慰女孩子说:“我不会只做一个普通的金银匠,有天我会成为首饰设计师。如果有天我能成为设计师,我第一件饰品就是打造一朵丁香梅,把你的名字嵌进去。”

她念了大学,离开家乡。而他辗转多地,两人的音信在4年前已经断绝。有时她经过南方小镇,看到街头巷尾挂着“金”字标志的小店铺,总要忍不住进去看上一看,盼望那工作台后能抬起一张熟悉的脸。听她说完往事,接待小姐站起来,出去打了几个电话。小姐回来告诉她,设计师一会就来。

片刻之后,设计师终于出现了。她只看了一眼,一颗头就失望地垂了下去。那已经是个40出头的中年男人。她拿起手袋,忍着泪告辞。设计师赶紧叫住她:“这个设计,应该是你的爱人为你铸造的。因为最初的构思,是我在火车上听来的。”她愕然。

设计师说:“前年我在出差路上,碰到一个年轻人,听说我是首饰设计师,他很感慨地告诉我,他差点也会成为设计师,他一直梦想设计一副丁香心里是梅花的耳环,来纪念一个叫丁香梅的女孩。”她的泪水一下冲出眼眶:“他看起来还好吗?”设计师点点头:“很好呢,他似乎一直在做服装生意,很有钱的样子,是陪新婚妻子去旅游的。算起来,也该有孩子了吧。”

她的脸黯淡了一瞬,手掌握紧了那对耳环。她离去之后,接待小姐忍不住问设计师:“这个设计真的是从火车上听来的吗?”年逾不惑的设计师微笑不语。

她且悲且喜地回到自己的城市。未婚夫已经在她的屋子里等得发昏,一见面就叫起来:“失踪了3天!你要把人吓死啊!”听着这声音,看他惶急的脸,她竟觉出一缕温暖。他恨恨地说:“戒指没等你回来再挑,我挑好了!不满意就算了!”掏出小盒,塞到她手里。

她笑着打开,柔柔地说:“款式是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低头一看,愣住,泪水再次模糊了眼睛:一只白金指环状若花茎环绕,接点处是一朵丁香,花心里以碎钻环成梅花心,衬托出中间的美钻。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1篇

五百年前,我只是兰若寺中一株不起眼的梅树,任谁见了,都不会为我停下脚步,注目观赏,只因我的外表实在让人难以恭维,光秃秃的树干,蜡黄的叶子,活像一位生命垂危的老人。转眼间,两百年过去了,我身旁的花草们早已成精,跑去人间游玩了,而我依旧在兰若寺中混日子,但比往常更加孤独。过了没多久,我便在心里认定了一只狐,她叫小倩,是只妖,专门吸男人的魂魄,而我从未害怕过她,或许是因为她每一次做完这件事,都会感到心莫名的绞痛,然后每次都会到树下休息,看着她沉静入睡的样子,我便认为她是好妖。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小倩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原以为日子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却在有一天被打破了。

那天,小倩照常在兰若寺中抚琴等待路过的书生,果不其然,一名书生走进了兰若寺,只见他衣衫破旧,却十分干净,长得也还算清秀,我不由得替他待会儿的命运有些惋惜。可是,出乎我的意料,这书生竟然没中小倩的美人计,还呆头呆脑地要给小倩看门,我对他的想法不由得改变了,等那书生熟睡后,小倩本想取那书生魂魄。不料,被一个道士搅了局,小倩只得慌忙逃走。我本以为,那书生明白后便会离开兰若寺,没想到,他却留了下来。有一日,他抚摸着我的树干,笑着说:“你现在虽不开花,但树干直立,有不屈不挠之意,若开花,必定是全天下最美的一株。”听了他的话,我心里五味杂陈,不知是什么感受,但我在心里把他当成了朋友。

一个月过去了,没想到那书生竟与小倩相恋,并住到了兰若寺。通过小倩与那书生的交谈,我知道那书生叫宁采臣。有一天,宁采臣要为小倩作画,小倩便坐到我的树下,画好了以后,我看到画上小倩的身后立着一棵树干直立,令天地都黯然失色的梅树,可那怎么会是我呢?小倩提出了我的疑问。宁采臣说:“我想这就是它日后的模样。”我被感动了,发誓一定要变成这样。

幸福的日子转瞬即逝,没多久,我担心的事发生了,小倩被抓走了。

最后一次见到宁采臣是在小倩被抓走的七天之后,他仿佛老了十岁,回到兰若寺只拿走了那日为小倩作的画,那幅有我最美风景的画,看着宁采臣孤独落寞地走出兰若寺,我知道他该离开了,并且很久都不会再回来了。他的身影渐渐变得模糊,有冰凉的液体滑过我的脸颊,是泪吗?我苦笑着想。可我怎么会流泪呢?我是一棵无心的梅树,我应一生无喜无悲,怎么会流泪?这是我此后几百年也解不了的疑问。

今日,我又照常化作人形,走在大街上,一幅画吸引了我的视线,而拿着那幅画的人,正是我等待多年的宁采臣,我跟着他来到了一间茅屋,里面走出来一位与画上一模一样的女子,他们把画挂在墙上,两人相视一笑,我哭了,嘴角却是弯的,原来这些年来,我依旧陪在他们身边,从未离去,他们的世界里一直有我的风景,我最初最美的风景。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2篇

第三十日,京城落了雪。琼芳碎碎,开如林花满庭院。倒是一派纯美的光景,白玥却只觉得寒心。那么早卓耘就在檐前站着了,也不知是早起,还是一宿未眠。白玥听见他重重地叹息了一声,“白玥?”他唤她,“傍晚便要封庄了,你也别留着,跟大家一起走吧!”

这座锦绣坊,原本是京城里颇有名气的丝绸生意行,卓耘是老板,而白玥是坊中最巧手的绣娘。可是,却在半个月前,尚书府的人来锦绣坊买了一批丝绸,做出来的衣裳穿到尚书千金的身上,不到一会儿,那位小姐竟然口吐白沫,至今昏迷不醒。御医诊断,尚书千金是中了毒。却是一种不知来历的剧毒。锦绣坊被查封,尚书勒令卓耘在一个月之内查清原委,交出解药,否则,谋害尚书千金的罪名便要由他一个人来承担。那是杀头的大罪。

卓耘查遍了锦绣坊,却始终也查不出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眼看着一个月期限届满,他想,这场无妄之灾他大概是逃不掉了。锦绣坊的工人全都已经遣散,昔日热闹的庄园里,便只剩卓耘跟白玥了。白玥不走,卓耘也无可奈何。

依稀记得是在六年前吧,也是一个冬雪天,卓耘策马夜归,回到庄前,一面抖落了满袖的霜花,一面却看到那时瘦骨嶙峋、裳衣单薄的白玥抱膝坐在门槛上。她那时还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乞儿。她再三哀求,终于说服卓耘收留了她。她天生有一双巧手,不消半年便已经是庄里最能干的绣娘了。

然而,翻手为锦,覆手为绣,再巧的手,再细的心,其实,也不过都是为了一个人。为了一个情。白玥心系卓耘。卓耘又何尝不懂得?他只是还没有认真地告诉她,他的心里,也是有她的。原以为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他曾幻想用八抬的大轿迎她进门,就连绣娘们私底下都将她看做了半个锦绣坊的主人,可是,却没想到竟忽然横生了这场灾祸,他的心思也许便就跟着他一起被埋葬了才好,他不想误她。

那个傍晚,白玥难得下厨,亲手为卓耘煮了一桌的好菜。还有一壶雪泡的红梅茶,火煨香暖,飘了一室的清芳。卓耘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窗外的天色。天亮得有点反白,一点也不似黄昏。他问白玥:“现在是什么时辰了?”白玥道:“酉时过半了。”他纳闷,“官府的人还没有来吗?”白玥浅浅一笑,“难不成你还盼着他们来?”卓耘剑眉轻蹙,心中总是隐隐有一种说不清的奇怪的感觉。那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便愈加强烈了。

酉时。戌时。亥时!时辰一个接一个的过去,天竟然还是亮着的。茫茫的大雪也一直没有停过,落在院子里,却始终只在地面积了浅浅的一层。而官府的人也始终没有来。

卓耘如坐针毡,白玥却很是泰然。她看他已经困意很深了,便劝他说:“便就是天有异象,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你别多心了,还是回屋歇着吧?”卓耘看了看她,“我想到外面街上看看。”说罢他便朝门口走,白玥忽然急了,拦着他,“你别出去。”卓耘惊疑,“白玥你怎么了?”白玥心中一动,上前抱着卓耘,螓首蛾眉婉转的贴着他温热的胸口,“卓耘,别打开那道门!”卓耘更加疑惑了,“为什么?”怀中的女子吞吐道:“因为……我……我怕这良辰好景只是一个幻觉。我怕你开了那扇门,天就会黑,官府的人就会来了!”卓耘隐约觉得,白玥是有什么瞒着他的,他轻轻地扶着她瘦削的肩,一时怔忡难言,便愕然地盯着那道紧闭的大门。他在想,门外的世界是否也和门内一样,夜如白昼,时光凝停了呢?

雪仍在下,卓耘从窗户凝望着翂翂嫣嫣的雪花,美得如同少女的肌肤,在他看来却有种不明不白的凄凉。这种凉逐渐化成寒意,仿佛凝成了一只手,从眼底一直掏空到心底,渗进灵魂深处,连怀中女子柔润的体温都若有若无起来。。

他垂手轻轻搂住她,轻得像是怕碰碎一个玻璃娃娃。面对她绵软而强硬的坚持,感动之余,他又禁不住产生复杂的心绪。这种心绪搅得他很烦躁,却手足无措得紧,就好像这天的白,白得有点刺眼。他无奈地眯了眯眼,像释然了什么似的长叹一声,缓慢而坚决地分开了她如一条细蛇一样环绕住腰的手臂。他没想到她抱得那么用力,他几乎用尽全力才把她娇柔的躯体从身上分离开。他看着她的脊背弯成优美的弧度,怜惜地捧起她的脸,立刻被她的脸色吓了一跳。她注意到他异样的表情,自嘲地抬手抚了抚光洁的侧脸,唇角勾起一线弧度,淡淡地笑道:"很苍白,是么?"。卓耘吃惊地放下手。确实,她的脸很惨白,却有一阵奇香从她的白肤上散发出来,很清灵也很熟悉。他的唇蠕动了一下,但马上被白玥的一根纤指掩住了。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别问,什么都别问,我不想这么快就把这一切消弭了。"她的声音里隐隐含着一丝颤抖,凄切而真情,"过了这一晚吧,好不好?"她说完就伏在他身上,雪白肌肤上的奇异香味让他忍不住心猿意马,终于很深很深的搂住她,再也不曾放开。

庭院里,夜在亮如白昼后,终于渐渐暗沉,像为屋中的男女拉上了帷幕。只有白亮的大雪,仍在无声地默默地下着,落满一地。

卓耘,你未曾猜错,我的确知道一切,而我也放不下太多,尤其是你。我只有一句,对不起,原谅我。记得吗,那株庭院里的红梅树,你常为它修枝剪叶,它也年年放出一树繁花,异香传遍千里。是的,我就是它。你在这里开绣房时,我已是只五百年修行的花妖了,早已看尽人事变迁,心境沧桑,可当我初见你,你在树下微微弯起唇角的样子,那么美好,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可惜我是只花妖,不像狐仙一样可以化成人形,只能一生一世扎根泥土。以前我听天由命,遇见你后就如同坐牢一般折磨着我。可笑啊,本来大地母亲是养我育我的温床,现在摇身一变成为了囚禁的铁笼。于是我只能用花来诉说心曲。每当我看见你望着我的红梅一脸满足的神情时,我的心就如同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似的满足。

而那一年的冬天,你将一张缣帛挂在了我的枝头,我立即想到了什么,不顾肉体与魂魄分离的痛苦,将三魂六魄硬生生撕扯出来,寄居进这方缣帛里,凝成一个红梅的印记,终于,化作了女子的形体。我来到你身边,我想,若能有一天,洞房花烛,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是多么美的事。可我是妖,妖生来就身负阴毒,何况我只是窃居人间的妖灵,那方缣帛上满是剧毒,混进丝绸中,纫了几针后,那毒就沿丝络染进衣裳里。后来虽然取回缣帛,但我魂魄不散,此毒不解。我过于自私,以我们妖精的思维,必是与心爱的人死在一起也绝不会舍己为人。但是,你让我离开,躲避牵连,我便下决心以己命换你生,只是,我想用尽最后一刻,陪着你,哪怕只多一分一秒。

好了,卓耘,写了这么多,我困了,要睡了,谢谢你陪我度过的这些岁月,当我魂魄散尽的那时,或许,你也会忘却吧!——白玥

大雪纷扬中,一个白衣翩翩的女子,幻化成无数光点,散入雪中,嘴角挂着一抹满足的笑。吧嗒一声轻响,一朵红梅落地,埋入雪中。

天明,卯时。

房中早已没有了那个曼妙女子的身影,卓耘寻找许久,方才在几案上寻到一方缣帛,轻软如云,握在手中有一股奇异的香味,一角上绣着一朵红梅。上面的墨字娟秀飘逸,全然没有墨汁特有的腐朽味道,反而多了几份纯粹的墨香。

缣帛旁,那碗隔夜的红梅茶,还在飘出缕缕热雾,柔软的花瓣在茶水中沉沉浮浮,宛如新生。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3篇

“梁羽溪,我们爱你!”“小溪,小溪!”台下簇拥了无数尖叫的粉丝,台上的梁羽溪一袭淡雅的白色裙衫,乌黑长发垂在腰间,朱唇微启,干净美好得像是一幅画。

这是她的新书签售会的现场。梁羽溪看着这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陌生面孔,恍惚中想起昨晚沈熠晨在线上对她说:小溪,你现在真的红了。然后,他的头像就暗下去了,再没亮起。没人知道,从十五岁开始,她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沈熠晨在一起。

7年前的梁羽溪,留着学生头。南京中学是远近闻名的重点高中,能考到这里的,都是尖子生,梁羽溪是其中一个。艺术节是全校的盛事,学校通常会停课两天,校园里锣鼓喧天。沈熠晨唱了一首歌。他一张嘴,喧嚣的现场立马安静下来,唱出的每个音符都像是从人心间滑过。

曲毕,台下呼喊着想让他再来一曲。女主持叫住沈熠晨:“从现场抽取一位幸运观众来跟熠晨学长对唱一曲好不好?”“好!”大家热情高涨。

少年微微一笑,说:“12月24日对于我来说意义深远,就请现场1224号座位的观众上台来与我一同演唱一曲吧。”短暂的骚动后,主持人在台上一遍遍地说:“请现场1224号观众到台上一下。”是的,那晚有幸跟沈熠辰对唱的幸运观众就是她。他们唱了《屋顶》,那是梁羽溪最喜欢的歌,可惜她唱得一点都不好。

那一刻,梁羽溪突然很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是那种能歌善舞的女生。

艺术节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再见到沈熠晨。高考在即,高三的学生人人自危,奋笔疾书,沈熠晨也不例外。听说寒假时沈熠晨参加了中央音乐学院的面试,一举通过。梁羽溪心里有为他前途明朗的丝丝喜悦,也有即将与他失散天涯的点点伤悲。梁羽溪没有想到,在沈熠晨毕业之前,她还有机会走近他。

四月的南京已经开始热了,梁羽溪那位对汉服颇有研究的表姐送给她一条白色对襟襦裙,那天梁羽溪鼓足勇气穿上去了学校。在教学楼一楼大厅一侧的角落里,梁羽溪看到一群人,凑上去一看,人群中间是沈熠晨和一个女生。“沈熠晨,别傻了,我不可能跟你在一起!”女生的语气带着一种伤人的笃定。“可以告诉我原因吗?”眼前的沈熠晨令梁羽溪心疼。“因为我心里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你。”女生的一字一句地答道。

人群外的梁羽溪听到这句话,推开人群,冲到沈熠晨身边,握住他的手,对眼前的女生说:“我叫梁羽溪,是他女朋友,请你离开他!”女生望了一眼梁羽溪,不屑地说:“穿成这样,你顶多也就像个李莫愁,成不了小龙女。”围观人群强忍笑意,像是跳起抖肩膀的舞。沈熠晨抽出被她握紧的手,颓然地倚靠在墙上,淡淡地说了句:“你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哦。”她有些尴尬地叉着双手,像是在等待着什么。“谢谢你,梁羽溪。”

高考红榜贴出来的时候,梁羽溪看到沈熠晨的名字在最高出傲视群雄,那一刻她突然撇撇嘴,难过地流下眼泪。沈熠晨去了北京,离南京千里之外的城市,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声乐系。

秋天的时候,她收到他从北京寄来的快递,各式各样的北京特产,还有一张精致的贺卡,上面写着:小溪,北京的秋天很美,好好学习,早点来这里。她把好吃的分给同学,将那张贺卡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她小声地说:“沈熠晨,我一定要走到你身边。”

梁羽溪努力起来的样子不容小觑,原来成绩就不错的她终于在高二下学期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年级第三名的成绩优秀到让大家吃惊。那天她给沈熠晨打了个电话,兴奋地说:“我很快就能去北京跟你团聚了。”电话那边的沈熠晨也很快乐:“小溪,我知道你一定行的。小溪,我新交了女朋友,是我们的系花。小溪,我参加北京地区的唱歌比赛进了三强,很快就有唱片公司公司跟我签约了。”他噼里啪啦说了一堆,梁羽溪却听得眼泪都掉下了,无声地挂了电话。

她在高考前的最后一周,实在抵抗不了身心的双重压力,选择弃考。那一刻,她就像个败兵一样落荒而逃。

七八月转瞬即逝,看到身边的同学收到一张张录取通知书,梁羽溪把自己关起来,哭肿了眼睛。九月份各大高校陆陆续续开学,沈熠晨没有等来的梁羽溪,他只是以为,她去了没有自己的远方。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4篇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身边,有热爱学习的,有热爱玩耍的,可是,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李显赫,因为他很喜欢学习。

他是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孩,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人会说,他之所以戴眼镜,是视力不好,玩游戏玩多了。可是,我并不这样认为,从人家平时的一举一动来说,人家戴眼镜是因为看书,他经常看书,所以视力不好。

就拿军训这件事来说吧!军训时,大多数同学是为了解放,终于可以不受拘束的去玩了,他并不这样想,他总是想着读书。军训的下午,总会给我们一些时间,有人会在那段时间痛痛快快的玩,还有人会洗衣服,他最引人注目了,他不是在玩,也不是在打闹,也不是在洗衣服,而是在读书。不管读的课外书,还是课本,他想起来了,学习最重要,我们做个学生,不就是要好好学习吗?是的,我们上学就是为了学习。

我们在玩的过程中,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们在玩,人家在读书,我们不知道又比他少了多少知识。有人会说,不就是那么一点吗?再补起来不就完事了吗?知识是一点点积累的,并不是补,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读书。

他,就是这么酷爱学习,把玩的时间都放在学习上,谁能说人家学习不好呢!李显赫,我们的好榜样!我们要向他学习。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5篇

我爱学习,书里的人文风情,天文地理,科学哲理这些都是让人惊叹的存在。从我上学的第一天起,从我翻开第一本书起,我就爱上了学习。

学习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校园里的学习是循序渐进的,用我们能够接受的知识一步一步的引领着我们进入知识的大门。学习会让我们发现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不同于我们所处的现实世界,但也来源于我们的现实世界。学习能够开阔我们的大脑,让我们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精神世界。

我爱学习,因为学习能够开拓我的大脑,能够让我去学会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世界。学习的意义在于让自己变的更好,让变得更好的我们找到生活的意义。

学习是一件需要自觉的事。

一直到如今,我身边有不少的人都是带着一种被逼的心态在学习。或许在他们的眼里,学习是一项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事情。但是学习的本质不是这样的,你若带着这种心态去学习又如何能够学的好。有时候就是因为我们的学习有了很多外力的插入,总让我们不自由也不自在,给了我们一种为他人学习的错觉。但学习一直就是一件自己的事情,只有我们自觉的去学习,我们才能真正的体会到学习的真谛,也才能在其中找到学习的乐趣。

学习也是有趣的,学习能够让我们心中的疑惑得到解答,能让我们获得许多的知识,能让我们的思想境界也得到提高。让我们自主的去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变成一个更好,更优秀的自己。

我爱学习,因为我也希望在未来,我能变成一个优秀的人。可以自由的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遇到生活中的困惑也能够自己逐一解决。

我爱学习,在这博大的知识海洋中,我想去览尽这之中的美景。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6篇

春的现在,虽依旧感觉到丝丝寒意,但屡屡春风不时将大地唤醒,加快着春天的脚步。站在入住初不久的教学楼走廊里,身倚护栏,望着日渐崛起的家乡,听着教室里郎朗的读书声,我的心思像盛夏蒲公英那样,随着春风飘向那早已离我而去的幼儿园生活……

我和学习之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或许可以说是讨厌吧。当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脑海反复着老师的叮咛,挪动着缓慢的步伐回家,我一天的好心情也随之沉到谷底。望着紧闭的房门,看着桌面上作业,我总会在心底无奈地叹息:又得在里面熬上两个小时了,真悲惨!然后便置身于书山中,挣扎在知识的海洋里,随之沉浮。

日复一日的学习,我的身心很是疲惫。可在学校里,看到身旁一个个忙碌却始终嘴角噙着一丝微笑的身影,我不由得心生疑惑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如此执着?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热爱学习?突然间我回想起爷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事情的好坏并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看待它的人;
做事情的状态,决定着事情的结果。我恍然大悟,是啊,学习本身并不是不快乐的,而在于我是怎样看待学习。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变,凡有所学,皆成性格。是啊,学习如此有道,我为什么还要憎恶它呢?一切所学,都对今后的生活有极大的帮助。从此以后,我对我对学习充满了信心,并从里面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当爱上学习时,我才发现学习充实着我的每一天生活。哪天缺少了它,反而觉得无所事事。突破一个知识点或一道难题时,我心中便有一种巨大的满足感,真正体会到了对知识的吸收和探究的快乐。

李白爱写诗,易安爱写词。如果有人问我爱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爱学习,因为它承载着我的快乐!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7篇

我喜欢学习,学习的感觉就像啃一个庞大的知识苹果,贪婪的品尝着它,将它所有的精华和我融为一体,融入我的大脑、我的四肢……这些精华会让我立足于社会,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

在学习中,学进去的人就会体会到快乐,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学习之乐”,学习之乐分两种,我对这两种还有不同的见解,第一种是你学习了,而且还学的不错,没什么事了,可以安安静静、认认真真的做别的事情了,比如说开开心心的玩,心无杂念的做你想做的事。另一种是你学习获得了成就,获得了收获,你感觉快乐,例如:我在二年级的时候,期末测试考了三科满分的好成绩,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真正的学习之乐,开心的简直无法比喻。

孔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不管是谁和你同行,他都有值得你学习的地方,你要学习他们的优点,不要总是指责他们的缺点。

我在外面学过很多课外班,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国学,国学让我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其中孔子一直让我吃惊,他不会觉得请教比自己地位低的人有什么不好。记得有一次我学到一句文言文是这样说的:“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又体现出另一个道理:学了新的不能忘记旧的。

学,太深奥了,我们要进入到学里才能体会出它的真谛。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8篇

王涛,一个又矮又瘦的男孩。大脑袋上长着蓬松的头发,好像乱稻草一样。可能是经常感冒的原因,鼻子里不是窜出一条鼻涕,一吸“呼”的一声上去了,一会儿又流下来了,好像夹面条。这样的人我一直离他远远的,可是这学期居然成了我的同桌。唉,我真是倒霉透顶了,我用面条上过吊,用豆腐撞过头,也无济于事,苍天啊,大地啊,老天爷怎么这么对我不公平啊!

但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或许是我不理睬没人玩的缘故,他一直认真地学习。上课前认真预习功课,上课的时候积极举手发言,老师讲的重难点他都一字不漏地记了下来。对于老师的问题,他经常对答如流,为此老是受到老师的表扬,深得同学们的喜爱。我和他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通过聊天知道他的父母都在外打工,是爷爷奶奶照顾他的生活,他非常想念爸爸妈妈。我和他走得更近了。

有一次,数学课刚下,王涛在盈亏问题上有一道题不懂,便来问我。当我一步一步告诉他后,他冲我一笑,说了声“谢谢”,便回到座位上继续订正起来。在最近的几次数学测验中,总是“金榜题名”,看来我应该好好向他学习了。

读了一本好书,等于交了一个好朋友。而有个好同桌,却胜读了十年书。我能跟一个争取进步的人成为同桌,确实是件幸运的事情。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19篇

花开了又谢,潮涨了又退,时间把世界不断改变,而我只承认你是我一生中将永不凋谢的一道最亮丽的风景。

——题记

初次见到你,感觉无所谓。背烦了的课文,只为了应付考试,你只是一个不速之客,我的任务是把你记住。

也许,你没有在乎我对你的不敬,反而无怨无悔地领我领略古今天下轶事,欣赏世间迷人的风景,带我探索人生的真谛:我和阿龙纳斯一起漫步在海底,感受海底世界的神秘和多姿;目睹贝多芬与命运抗争的艰难历程,感悟了死人跟活人比只差一口气,活人和活人比只差一种精神状态,其实每个人都是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的;同时,我惊叹于凡尔纳超人般的想象力,佩服于罗曼罗兰别具一格的思考角度,拜服于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力。

乌江边,项羽挺立于夕阳之下,青锋剑掠过喉咙,如山的身躯轰然倒下,此情此景不知扣动了多少人的心弦,李清照为我们留下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千古名句。这种人活着就要作人中豪杰,为国家建功立业;死也要为国捐躯,成为鬼中英雄的惊心动魄的壮举感天地泣鬼神。

杜甫面对自己破旧的茅屋,大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却愿意“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诗人这种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博大的胸怀令我动容。

考场的失意再一次让我的情绪跌入低谷,站在窗前,胡乱地翻开书,忽然仿佛听见你在大声呼喊:“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笑了,高喊:“再拼搏一次!”

你带我穿越时空,触摸古今名人智慧的头颅,感受古今名人的博大情怀。

你已不单单只是一门课程,你更是我的良师益友。语文,你是智慧的化身,在你那里我汲取了受益无穷的知识;你是思想的引领者,引导我在为人处世的十字路口能够作出正确的选择,不必担心误入歧途;你是灵感的启迪者,因为你指点,我天马行空般的思绪开始不断涌现。

我无法用任何华丽的言语赞美你,因为在你面前,我只有前所未有的词穷。只能说:语文,我的恩师!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0篇

华青是刻意要来杭州的,因为心里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念头,他要见一眼苏苏,那个8年前决绝狠心的女子。10年前两个人认识的时候是一个春光明媚的4月,他下楼找同学踢球,在楼梯拐弯处,一团白衣撞上了他,然后是从她怀里掉出一盒东西,纷纷洒洒地飘下来,顿时,一股清香弥漫开来。再看撞到怀中的女子,清丽不俗,华青在片刻间明白了什么叫情窦初开。洒落的是茶叶,女孩子明眸皓齿,蹙着眉头。上好的明前茶,全完了,你知道1斤碧螺春要采7万个幼芽吗?华青脸红起来,连声道歉,只看到过采茶姑娘在满坡绿色前的明媚与娇柔,并不知道,1斤碧螺春居然要7万个幼芽!两个人蹲下来,一点点将没有沾到土的茶叶拾起来,女孩说,那沾到土的,染了尘埃,再沏出的茶,难喝死了。华青细看她,桃花一样的眼睛和嘴唇,和他年纪相当,口音是南方人。后来知道,苏苏是杭州人,今年是和父亲一起来姑姑家送明前茶的,而那一罐茶叶,却让华青撞翻了。华青真心感谢那罐茶叶,因为它让他认识了苏苏。18岁的华青,在刹那间感觉到自己不同以往的心跳,华青在给苏苏的信中写道,从你撞入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是有上帝的。高考后,华青事与愿违地留在了北方,苏苏依然在杭州上大学。苏苏说离不开杭州,到哪个城市都有陌生的气息。于是两人约定华青一毕业就去杭州。每年柳绿的时候,是华青最高兴的时候,因为可以收到苏苏寄来的明前茶,上好的碧螺春。这时总有同学开他玩笑,华青,你的爱情茶又来了。而当那沸水沏下去后,茶叶在透明的杯中翻滚时,也是华青的思念在心里翻滚的时刻。有很多女孩子都喜欢着华青,可是,没有人知道苏苏在他心里的位置有多重,华青在给苏苏的信里说,如果他是大海,那么苏苏就是海中惟一的鱼。大二华青准备去杭州时,才发现收到苏苏的信居然有一箱子了,而所有的信仿佛还带着江南的气息:春有杏花春雨,夏有西湖醉意,秋有桂花飘香,冬有断桥残雪……于华青而言,那是一段倾城之恋,他从骨子里爱上了杭州。在杭州的旅馆里,苏苏说,华青,三生三世前,我认得你。华青说,不,千年前或万年前,你是那西湖边等待跟我相会的白素贞,而我是借你伞的许仙。苏苏捂他的嘴,这个比喻不好,许仙到底负了白素贞,我要你永不负我!两个人拥吻在一起,顾不得西湖春意浓,因为小小的旅馆里,爱比春意浓。大三时,明前茶再寄来时,苏苏却附了一封信,华青,我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简短到来不及明白就已经心碎。再喝茶时,居然品出那般的清苦。为什么,以前喝了那么多次都是清香,原来有爱,茶会清香醇甜;
而没有爱,有的只是茶的苦涩。茶甜茶苦,一念之间。迫不及待地踏上去杭州的火车,华青见到的苏苏,冷冷的,脸色惨白,只是她又爱上别人,不习惯和北方男子打交道,因为还是喜欢江南男人的纤弱和缠绵。大概也习惯江南男人的阴柔之美吧,华青恨恨地想,却在火车上泪如泉涌。没有人知道他的青春是在思念杭州的蹉跎中度过的。他始终未明白苏苏最后的一句话:华青,我要你在每年的春天喝到明前茶。华青回来后大病一场,然后接受了一直死命追他的高干子女于贝飞。毕业后,顺利地分配到一家中直机关,然后和于贝飞结婚生子。一年年,时光如长了翅膀,只是偶尔还会想起苏苏来,那是在每年收到她寄来的包裹的时候。这时候于贝飞总是讽刺他:“怎么,那杭州女人是白蛇吗?这么多年还对你纠缠不清?”此时,距离他最后一次去杭州已经8年了,女儿已经两岁了,过去的那场初恋,如一段巫山云雨,想要看清,总是很难。遇见多是梦中,还是当初相遇之时,他抬头,一张桃花样的眼睛和嘴唇,那样的妩媚柔软,那样的芳香。是今年,却没有再收到苏苏的明前茶。那些旧信,一直被华青锁在抽屉里,一次次搬家也没有丢掉,华青知道有些东西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而此后所有的山河岁月中,那一幕再也不会重演。等不到明前茶,华青对妻子说要出差,一个人来到杭州,他只想再见一次苏苏,问她过得好不好?8年过去,她也应该嫁人生子,或者也和于贝飞一样生过孩子发胖了?这样一想华青就笑了,从前那些恨居然淡到无痕,也许真的是有些老了,28岁,马上就是而立之年了,头上也有了白发。于是想见苏苏的念头就更强烈,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吧!让他心疼让他牵挂。按包裹上的地址寻过去,铁艺的门里是一座30年代的小洋楼,轻轻推门进去,院内满树的梨花正要落了。屋里出来一个老者,满头银发,老者笑着,是华青吧?华青吓了一跳,跑了几千里路,忽然让人喊出名字,不由得有些诧异,而老者隐隐和苏苏有着相像的面容。华青喊,伯父。进得屋来,却看到桌上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的人灿烂地笑着,华青一看就心痛,那笑容灿烂得如同桃花,只有他知道那笑容有着怎么样的美丽。再一看就惊住了,因为照片是被黑框框住的,刹时如同天崩地裂一般,苏苏呢?他几乎语不成声。

老者领他到二楼,推开一扇门。说,8年前,苏苏得了绝症……这是她的闺房,她走时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一点没有变。她临走时嘱咐我们一件事,让我们给你每年寄去明前茶,要寄10年,苏苏说,10年之后,你已结婚生子,会渐渐忘记她。假如有来世,她还会在4月撞上你,然后爱上你……

华青早已泪流满面,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以为早就把苏苏藏在最隐秘的角落,现在才知,她永远像一条蛇盘曲在他心里。

老者给了华青一封信,老者说,苏苏给你的,她说,总有一天你会来的。华青含着泪读完了信:

这是我今生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了,如果有来生,我还会选择与你相遇,然后与你相爱。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在天堂了,而我的爱还在你身边陪伴着你。你相信永远吗?我相信。因为爱你,我才会相信有永远,而我留在你眼里心中的是我灿烂的容颜。记得初相遇,我给你念过的白居易的词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当时我们相依在一起看西湖的落日,那一刻,就是你我的永恒。你说过你是大海,我就是那惟一的一条鱼,可是亲爱的人啊,你可知道我是一条流泪的爱情鱼,我的泪流在你的海里,你却看不到,只有我知道我的爱像那条孤独的鱼一样,它已经游不到你的海里去了,因为它游不动了。亲爱的青,苏苏不能和你一起看朝霞落日了,我当了一个逃兵,但却情非得已……

回程的飞机上,华青拿出苏苏的照片来看,照片上的女子那样的年轻,永远地停留在了20岁。他翻开背面,看见上面写着: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下面是一行小字:“与华青共相思。”

华青的泪如洪水决堤,他知道,杭州,是他的倾城之恋。这座城市,他是再也不会来了。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1篇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

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成人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平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基础好,你家里对你期望很高,让你到这个学校来寄读也是为了让你考上好大学。我每天乖乖地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了。我也学你的,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子多么壮观,它们可是有属于我和你的牛奶盒秘密呢! 那天家宁和同学一起在雅君家玩得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大家送到巷子口,回头说再见的家宁抬头看了看雅君家的窗台,窗台上堆积的白色牛奶盒,像爱一样往外蔓延,那一盒一盒的,是两个人合写的甜美日记,是用爱的力量堆积起的朴素情感!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2篇

我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可就是不会安排时间,每天都要学到晚上十点至十一点。瞧!现在不就九点多了么!你肯定以为我是应为贪玩才会写到这么晚的,才不是的呢,我是因为我写着写着,看到旁边有一本书我就情不自禁的那起来认真的看起来,直到把这本书读完了才想到写作业这回事。

还有每次进到厕所就能看见一大摞的书,那时我们家人上厕所时遗留下的书。其中我遗留下得最多,因为我拿不到是坚决不上厕所,并且看各种的书。小升初。初升高。高升大是迟早要攻的三关小时候多用功不比长大了再用功差。“小时多用功,长大少用功”我就是以这句话定目标的。只有这样,才能不让父母买学校。

还有一次,我记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一个好朋友叫我去给他去开生日聚会下午6:00到8:00,结果到了那天5:30的时候,正准备去,突然看到了一本非常“诱”人的书叫《世界之谜无其不知》,结果看也看直到把那本书看完才记起生日聚会的事,一看表,呀!8:30了怎么办他的生日怎么办!这件事过后,那个同学对我冷漠了一个星期之多。

“儿子,该睡觉了。"好,马上去了,等我把我的这篇作文给周发去就去睡了。"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3篇

“清晨不起早,误一天的事;
幼年不勤学,误一生的事。”这句名言告诫我们:从幼儿起,就要勤奋学习,从心里爱学习,增长才干,勿误终身。

记得上幼儿园时,妈妈就经常给我讲古时少年勤奋学习,茁壮成长的故事,使我深受启发,在幼小的心灵里萌生了爱学习的信念,幼小却倔强的我就立志勤学,坚定了不畏艰难困苦,勇于攀登的决心。于是有了幼儿学期偶尔得一朵小红花,到每周都得十朵小红花,才有了手捧奖状、奖品喜送爸与妈。

成绩的一个个光环罩住了我,赞扬声围拢了我。此时我飘飘然了,尾巴翘起来了,目中无人了,瞧不起小伙伴了,有时连善意的批评也听不进去了……这时我的老师循循善诱,耐心的教育开导我:“你是一棵好苗,可别误了前程,有了一点成绩便沾沾自喜,是不可取的。要记住‘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自此我改掉了不良做法,专心致志的学习,小红花又囊括我手。

快乐的幼儿生活结束了,我步入了小学。幼儿的生活节奏没有了,游乐的时间空间明显减少。小学生活摆在了我的面前:科目多了,知识量大了,作业练习当然也就增多了,严格的检测也随之而来……

面对这一切,我没有退缩,爱学的信念更加坚定。在老师的指导下,我逐步总结了一些适合我的学习小方法,这些小方法还真奏效。小学成绩还蛮不错哩!

丰富多彩的小学生活,在我爱学习的心灵中增添了无限乐趣,演讲、才艺表演、办板报、书法比赛等等我都积极参加,活动实践让我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增长了社会实践能力。

我深知:爱学习,就要从心里爱学习;
爱学习,就要勤奋学习;
爱学习,就要虚心学习、永登不止;
爱学习,就要以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
爱学习,就要勇于在社会知识的海洋里探索……岂会贻误一生呢?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4篇

她又活泼又可爱,黑黑瘦瘦的脸蛋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小小的鼻子,还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她就是我们班的学习大王——朱靖琳。

上课认真的朱靖琳

星期四的下午第一节课是英语课。我们全班最讨厌的一节课。老师严肃地走进教室,开始上课了。我们心不在焉,正在玩小动作,全意被老师逮了个正着。我们继续开小差,我只看见朱靖琳目不转睛地看着老师,教师走到哪,她目光就跟到哪。朱靖琳上课真认真呀!

学习认真的朱靖琳

语文课下了,我们都做《学练王》,我写着写着就停下手中的笔把书收拾到书包里,去找朱靖琳玩,我来到她位子旁边,拍了拍她的课桌,说道“小朱,我们一起去玩吧!”小朱没有理我,过了几秒,小朱说“你去玩吧,我把《学练王》给写完。”我噘起嘴巴,跑出教室,找其他同学去玩了。通过这件小事,说明朱靖琳学习上很专注认真。

这就是学习大王,朱靖琳,你想认识她吗?想的话,就来找我吧,我一定给你介绍。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5篇

有一个孩子,中等个头,乌黑头发,高高的鼻梁上戴着一副漂亮的蓝色眼镜。他就是我——一个爱学习的孩子。

我从小就爱学习。

一年级时,数学老师对我们要求非常严格,每天要抄写5遍百数表,虽然百数表我都能倒背如流,但还是要抄。有一个周末,我在家里奋笔疾书,窗外传来了伙伴们的嬉戏声。妈妈见了,走了过来:“我帮你抄吧?你出去玩一会儿!”“不!学习是我自己的事!”我斩钉截铁地说。“可是百数表你都会了,干嘛还要写呢?玩去吧!”“勤有功,戏无益!”我理直气壮地说道。妈妈听了,欣慰地笑了!第二天,老师在班上夸我百数表抄得最工整,真是一个爱学习的孩子,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二年级时,我认识了很多字,喜欢上了阅读。每天只要一有时间就捧着书如痴如醉地读起来,没时间就绞尽脑汁地想办法挤时间读。吃饭时读,睡觉时也读,一读我就爱不释手。妈妈担心我视力下降,就总是大声喊:“休息一下!”管她呢,我要继续读下去!“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我还没吃饱呢!”我抗议道。妈妈听了虽然有些无奈,但总会微笑着说:“你真是一个爱学习的孩子啊!”

现在我已经三年级了,爱学习的习惯一直坚持到现在。我一定要一直做一个爱学习的孩子!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6篇

我叫刘静依,是一个平凡的女孩,今年9岁。一双单眼皮下面长者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时的一眨一眨的,漂亮极了!我非常热爱语文,因为它能使我得到快乐与知识。

记得有一次做语文练习册,我遇到了一道不明白的题,左思右想,还是不懂,最后只好请教我的好朋友崔凯乐。崔凯乐仔细的给我讲解,我也非常认真的听着,她讲解后,我恍然大悟。

我粗心大意和胆小的毛病老是改不掉,经常跟随着我。我常常因为考试漏题和忘记带第二天的课本而被老师惩罚,其次是胆小如鼠,学校里让打一个麻疹疫苗,都把我吓的半死,害得我前一天晚上都没睡好觉。

我的爱好很多,有弹古筝、唱歌、画画……,在古筝上我拿过不少奖项。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五岁的时候第一次登上古筝表演的舞台。面对台下这么多观众,我紧张死了!上去的时候收拾冰凉的,但我还是告诉自己,不要紧张,最终我以平稳的心态顺利演奏完了《渔舟唱晚》。

这就是我,你们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了吗?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7篇

学习,是一个得到知识的过程,在此之中,不仅学到知识,也享受快乐,因此,我爱学习。

那么,是什么让我觉得学习十分轻松呢?答案就是平时的安排表。我的安排表是这样安排的:早上6点半起床,看或读半小时书;
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做,绝不拖拉;
晚上回家写作业,写完作业,复习今天所学,预习明天所学,睡觉前看半小时书。

也许,你觉得做到这些很容易,但要一直坚持,永不放弃,才会有回报。

除此之外,我还有两招:设定目标、努力勤奋。目标使我有了前进的方向,勤奋使我有了回报。

在我心中的目标是:考上东山外国语学校。这小学的六个年头,我一直在为这个目标努力奋斗着。每当遭遇挫折,我都在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这么渺小的浪头就翻船,遇见大风大浪怎么办呢?进了名校怎么办?每每想到这,我就鼓起勇气,迈着坚定的步伐向目的地走去。

学习少不了勤奋,付出总有回报。不管做什么事情,首先要有付出,不劳而获是不现实的。只有勤奋不懈地努力,才能够获得成功。因为只有选择勤奋才能与成功在一起。

我的英语成绩在班上还不错,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刻苦勤奋是分不开的。我三年级开始学英语,那时候,我的基础十分差,爸爸妈妈就跟着着急。看见爸爸妈妈这样,我心里也不是滋味,只有整天读、背、练。为了能提高英语水平,我每天早上6点钟爬起床读英语,晚上背到11点,就这样,还让妈妈报了辅导班。经过半个学期的努力,英语成绩上去了,直到现在还保持着。

我爱学习,快乐学习,享受学习!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8篇

正她出身于贵族世家,十八岁的年龄,如玫瑰一样娇艳欲滴,如蝴蝶一样惹人喜爱。一大群世家子弟围绕左右,为她一颦一笑而痴迷,她只需伸手随便牵一个,这一生便紧紧抓住了富贵荣华。只是,少女的心里藏着蠢蠢欲动的心事,若无爱情滋润,再好的年华也徒剩一声悲叹。可惜,身边的这些少爷公子,没有一个能栖落她的心田。和他相遇,是去珠宝店取首饰时,只一眼,她的美丽优雅便刻进他的心里,他如接待女神般,小心翼翼地帮她试戴、包装,细心地叮嘱她注意事项。他只是一个工匠,但他的英俊潇洒、礼貌博学,让她花朵一样柔软的心轻轻一颤。

从此,她成了珠宝店的常客,她会花一整天的时间,坐在他身边,手托着腮,眼里含着笑,耐心地看他把一块金子做成漂亮的戒指,如欣赏世上最伟大的表演。他会几晚不眠不休,油灯长亮,在灯下凝眉苦思,只为打一只她喜欢的蝴蝶耳环。他们的交往自然而甜蜜,就像蝶恋花,有花的地方就有蝶,有蝶的地方必能看到花,他们约定,这一生一世要牵着彼此的手,永不背弃。

一个贵族小姐,一个贫寒小子,世俗的眼光岂容他们长相厮守?她握着他的手许诺:“任何人都不能将我们分开,我这就向家人摊牌,你一定要相信我!”他当然相信她,所以他每日对着她离去的方向眺望,希望她飘逸的身影忽然出现在路尽头,把“死生契阔,执子之手”的喜悦带给他。一天又一天,桃花在脚下落了一地,她却再也没有出现。

此时的她,已经将要嫁作他人妇。当她正笃定地抱着与家族决裂的想法争取爱情时,不幸却如船头的巨浪,劈头盖脸地打过来。残酷的战争让她的家族一夜衰败,一家人可能从此流离失所,而唯一能拯救她家族的人,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将军。瞬间,命运将千斤重担压在她娇弱的肩膀上,是争取爱情,自私地一个人幸福,还是拯救家族,牺牲自己成全家人?最终,她选择了后者。

他决定为她打造一枚独一无二的戒指,犹如她在他心里,永远都是唯一。他没有用珠宝店提供的材料,而是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请人从南非购得一枚3。克拉的彩色钻石,虽然它不是最大的,却纯净无瑕,是钻石中的稀世珍品,就如他和她之间纯净无瑕的爱情。

为她打造钻戒,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他一边想着两个人相处的点点滴滴,想着她的一颦一笑,一边小心翼翼地制作钻戒,将对她满腔的思念倾注在钻石璀璨的光芒中,常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

数月后,戒指终于成型,这枚饱含深情的戒指,有着绝美的外形,发着夺目的光彩,吸引了很多贵族前来购买,但无论他们出多高的价格,他都坚决地摇头。在外人看来已经漂亮非凡的戒指,他却总也不满意,这世上漂亮的戒指数不胜数,怎样才能做到独一无二,让她明白他永不更改的心呢?他拿着钻戒,日日琢磨,夜夜研究。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他为一位平民妇人修改银戒时,不小心被烧红的银指环烫伤了手指,疼痛难忍的同时,他惊喜地发现,银戒上有了手指的指纹,再也无法抹去。对,将他的指纹烙在她的钻戒上,他对她的爱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指纹也是独一无二的。

六个月后,理想中的钻戒终于完工,此时的他,双手全是伤疤,眼窝深陷,形销骨立,头上也有了根根白发。她如期完婚,当一枚纯洁无瑕、耀眼夺目的戒指捧到她眼前时,她的心为之一颤,这钻戒太美太纯了,如阳春白雪,亦如她曾经的那段粉红之恋。她拿起戒指仔细端详,发现在指环内,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指纹。看着看着,她忽然泪如雨下,深情地吻向了戒指。那是他的指纹,除了他,没有人会忍着烫伤的疼痛,把指纹印在一枚小小的戒指上。他把手伸向烫红的指环时,该是多么钻心的痛啊!从此,这个钻戒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她常常坐在落地窗前,呆呆地看上半天,眼里含着笑,慢慢地又噙满了泪。

不经意间,命运把又一个选择的机会推到了她面前。数年后,丈夫在战场上牺牲,她成了烈士遗孀。这一次,悲痛中的她选择为自己而活,她拒绝家人的安排,辗转千里,决定找到指纹钻戒的主人。在一家“指纹戒——爱因你独一无二”的珠宝店里,她终于见到了阔别三十年的恋人。此时,他早已双鬓斑白,她亦容颜憔悴,唯一不变的是,四目相望的那一刻,彼此的眼里都映着对方的影子。

他一直未婚,时隔三十年,终于等来了心中的女神,这次,任何力量都不能将他们分开,他们要像戒指上的指纹,永不改变对彼此的爱。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29篇

四月中旬的样子,图书馆旁边的蔷薇花都开好了,白色的,粉色的,一树一树,香气熏染了半边天,走在路上,香熏欲醉,小蜜蜂嗡嗡地叫,花骨朵半张着嘴,枝枝权权上累累都是,风一吹,花枝便在风中乱点头。夏洛洛抱着书,看了一会儿蔷薇,想起一句诗:因风飞过蔷薇。

正想着,忽然看见隔壁班上的李健从图书馆里出来,下台阶的时候,直愣愣地看着她,左手挥了一下,似乎要和她打招呼的样子,只是还没来得及,脚下一滑,就摔了个嘴啃泥,手里的书,一下子抛出去很远,眼镜也歪到鼻梁上,样子又滑稽又狼狈。

夏洛洛忍不住就笑了。哪有这样的人,只顾看着别人,也不看脚下的路。笑得弯了腰,才发现李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难为情的样子。夏洛洛低下头,忽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太过分,觉得自己有些不厚道的嫌疑,不过是摔了一跤,有那么好笑吗?她止住笑,把书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递给李健,说,学兄,以后走路长点眼睛,别只顾看东看西,又摔倒了。说着,掩住嘴,又想笑。

李健每次看到自己都会制造点事故出来。比如上次他和同学踢球,口渴难抑,伸手接同学递过来的矿泉水时,猛然看到她,怔了一下,水瓶掉到地上,一瓶开了盖的水,还没来得及喝,就四处流溢。再比如上上次,他们班开班会,他正在前面讲着什么,一边讲,一边比划着,豪情千丈,她去他们班找同学,他一转头看到她,一下子就结巴了,忘记了底下要说的话。再比如上上上次……

这样想的时候,夏洛洛鼻尖冒汗,一颗心开始慌慌地跳,两朵胭脂红飞上了脸颊。17岁,正是爱做梦的年纪,况且,除了学习一般,其他方面,夏洛洛都很出众:长发,素颜,长裙,会弹钢琴,会写一手漂亮的文章。

夏洛洛自从发现了李健的秘密,就开始变得很纠结,上课下课,常常处在一种恍惚的状态里,一颗心变得脆弱而敏感,忽喜忽忧,患得患失,一忽儿甜蜜,一忽儿忧伤,日记本里满满都是“李健”这两个字,学习成绩本来就中游,这下好了,一下子滑到尾巴尖上,老师没点名批评过几次,而且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这种状态继续保持下去,就有通知家长的必要了。

好几天放学后都没有看到李健在操场上踢球,夏洛洛开始坐立不安,心中把所有的可能都想了一遍:他生病了?他家里有事?他不喜欢踢球了?他和同学打架了?他被老师批评了?他心情不好了?犹豫,矛盾,忐忑,夏洛洛很快就瘦了下来,娃娃脸变成了瓜子脸,因祸得福,变得更好看了。她对着镜子,顾影自怜。

下了课,一次次去隔壁班偷窥,李健像失踪了一样,踪影全无。不知是谁说李健生病住院了,夏洛洛松了一口气,放了学,一口气跑到李健住院的地方,她只想偷偷地看看李健,只看一眼,看看他好不好,不打搅他的生活。这样想的时候,夏洛洛的心变得酸楚起来,有一丝悲壮和痛楚泅在其中。

她买了冰糖蜜橘还有柠檬、一大把的白色康乃馨去看李健,她只想看他一眼,偷偷地,然后把那些东西放在病房门口,然后李健一出门,看到那些礼物,他会以为那是仙女的礼物,他会开心一点,快乐一点,病就会好得快一点。夏洛洛沉浸在她一厢情愿的想法里,去了医院,她就傻了眼,哪里有李健的影子?楼上楼下到处找,好看的白衣天使姐姐把她领到三楼拐角的一个房间。然后朝里喊了一声,李健,有人来看你了!

隔了良久,屋里蹒跚出来一个民工模样的大叔,一口地方口音,大声嚷嚷,谁找李健?谁找李健?俺就是。躲在拐角处的夏洛洛吓了一跳,抱着那些花儿,转身就跑,因为用力太猛,那些花儿被她揉搓得花瓣落满了台阶。

她什么都顾不得了,一手提着长裙,一手抱着花儿,跑出医院很久才发现,她抱着的那些花儿成了光杆,花瓣早已零落。夏洛洛把那些没有了花瓣的花儿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站在路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一颗泪,从她长长的睫毛上滚落下来。委屈吗?不是。甜蜜吗?更不是了。难过吗?好像也不是。总之,是说不清楚为什么的。

周一去上学,忽然就看见李健,他站在校园里那棵高大的白杨树下,俊郎,挺拔。看见李健的刹那,夏洛洛柔软的内心忽然被什么东西击中,莫名地战栗了一下。原来李健失踪的这些日子,是去省城参加物理竞赛去了。夏洛洛从来不知道,李健不但球踢得好,而且学习成绩也特别优秀。这一发现,让夏洛洛很失落,自己的学习成绩这么烂,根本不配喜欢李健。从那一天开始,夏洛洛变成了班里最用功的女孩,别人说笑玩闹的时候,她都在疯狂地赶书,她一定要用最好的成绩和李健考进同一所大学。唯其如此,才不辜负美丽的青春,才不辜负自己的喜欢。

李健考进他梦想中的大学的时候,夏洛洛的成绩已经由尾巴尖上赶到上游,所以李健离校去上大学,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冲击,因为她知道,不久,自己也会考上那所大学的。自信的女孩都很美丽,夏洛洛也不例外。从毛毛虫进化成蝴蝶的过程,虽然漫长了一点,但却并不是很痛苦。

夏洛洛高三那年,李健回母校做报告。在青春翻过一页又一页之后,夏洛洛终于再次见到李健。李健逻辑清晰,思维敏捷,眼神温凉。夏洛洛坐在角落里发呆,心中漫上如水一样的回忆,过往的李健和现在看到的李健,在心中无法重叠。

那天散会后,李健特地来找夏洛洛。夏洛洛站在校门口,用脚在地上画圈圈,那个在心中纠结了很久很难受的问题,终于被她问出口,因为她知道,茫茫人海,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相遇。下了很大的决心,可是话一出口,还是有些结巴。当年,你每次看到我都出糗,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李健笑了,说,出糗是因为你,却不是狭义上的喜欢。在图书馆门口,你的头发上有一只毛毛虫,我想告诉你,可是还没有说出口,结果就磕了一跤,把想说的话摔忘了

夏洛洛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自己以为喜欢了,爱了,铭心刻骨地,原来不过是青春过道里的一出独角戏,自己演,自己看,没有观众,没有掌声,只有自己的忘情和投入。

放学回家,路过那家图书馆,一树一树的蔷薇在风中摇曳,有沁人的香味,随着风这个媒介钻进鼻子里。图书馆门前,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站在台阶上,在小声说着什么。夏洛洛匆匆瞥了一眼,有些恍惚,斯时斯刻,多么像当年的自己和李健,明明心中有如千军万马,其实什么事情也都没有发生,青春瑰丽,岁月安好。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30篇

她爱上他鬓边的微霜,是白净草原上的风,带来风、尘及野事的诱惑,她甘愿飞马前去。他感触到她白衣黑裙的装束下,隐了一颗不羁的心。他不知是该欢喜还是恐惧。周六叫她加班,电话打到她家,半晌,她才接过话筒。“喂?”声音里,满是睡意。一个字腻中带涩,袅袅娜娜,青蛇般钻入他耳孔。他迟疑一下,“是我。”只听她一声大叫,电话掉了。何谓近情情怯,他如何能不懂。

一晚跟客户吃饭,宾主尽欢后,他们最后离开。无意一瞥,见她穿一件净白衬衫,只袖口有一团银灰荆棘,越发衬得她脸容微熏,桃花也似,无端端动人魂魄。借了三分酒意,他随口道:“为什么总穿得这么素?”她直直看他,似一只决定不再逃亡的小兽,看向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为了与你相配。”他从来只穿黑、白、灰三色。汗将她的发粘在额上,如浓墨点碎的梅,一种天真的妖娆。反而使他心虚,掉开眼眸。

他大她一轮,自是不敢造次,却还是渐渐起了传言。不知是否与传言有关,他太太忽然上写字楼来,温婉地笑:“带了你喜欢的菠菜牛肉饼,新烤的。”盒盖一开,香气四溢,办公室“哇哇”一片叫声。他慷慨地召来年轻人们同享,人人吃得十指流油,却猛地看见她,坐在电脑前,背如一堵执拗的墙。有人招呼她,她不理。再招呼,她道:“减肥。”声音古怪,仿佛喉里哽了一道呜咽。

窗外有雨,雷声隐隐传来。是他心中的震跳,越来越巨大,越出心室,充斥穹庐。这样看见她。雨如细小白莲,一瓣一瓣落地。人人躲在候机厅里,惟有她,孤零零站在门前雨地里,黑裙透湿贴身。行李无多,只一提一背,分明不是一个牵牵绊绊的女子。

他在车里,车在停车场里,停车场在雨里。隔窗看见她裸露的双臂,那么幼弱,刹那间,有抱她入怀的冲动。手伸向门把手,却滞住。天地这样空静,机场也可以如旷野,惟她伫立如祭坛女子,她的爱,便是她和盘托出的祭祀品。

他的手,把门柄握得越来越紧。只要轻轻一扭,人生或许就此改观,有命运,在极凶猛地敲门,有白衣的六翼天使在轻飞。雨渐渐下得紧了,一滴滴都是焦灼的吻,她像一只被浇得透湿、失去飞翔能力的小麻雀,等待救援。

他缓缓放开手。拉上帘,扭开音响,建筑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小堡垒来对抗她的存在。无意间,拂落了硬币盒,弯身捡拾的时候,分明感到自己的肚腩,妨碍着。

他是她的蒹葭四月,她终究要走过,他却不敢,赔上自己的一生。

人生左手是月亮,右手是六便士;
连六便士,他都捡得有些吃力,而月亮,月亮不见了。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31篇

每天早晨,我们迎着朝阳来到了校园,阳光映红了我们的脸,我们坐在教室里,老师的声音就像一缕缕阳光温暖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爱学习,因为我们懂得一个道理,只有掌握科学文化知识,长大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刚上学时,我们还是一个个认字不多的学生,后来,老师教会了我们很多的知识。还经常选一些课外书让我们阅读。好的课外书,好比一把闪闪发光的钥匙,为我们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学习,让我们了解到中国曾经的辉煌和屈辱,了解了埃及神秘的金字塔和古巴比伦的辉煌文明。

学习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学习更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孔融让梨》和《爱的教育》使我们懂得了爱和谦让;
《海蒂》和《^v^》使我们知道了乐观向上;
《草原上的小木屋》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们学会了勇敢坚强……我们在学习中快乐的成长,我们在学习中不断的前进。

通过学习,我慢慢的喜欢上了写作,去年我的一首诗《小野花》在《深圳青少年报》发表,班里的很多同学也都陆续在报刊上发表了作品。

书,打开了我们心灵的窗户,教会了我们善良、勇敢、正直、向上。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

如今,我们班的学习气氛越来越浓厚,还建立了“书友队”,每一名同学都加入到爱学习的队伍中。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32篇

这是个初秋。她在水边坐下,绾起的长发一瀑流泉似的泻在肩头,而那素色发带松松系住的长发辫,像是宣纸上蜿蜒而下的墨迹一般,越发显得惊艳了。

这么多年,她未曾剪过头发,一直到长发及腰。只是无论多长都不肯披散下来,像为了某个固执的理由而蹲守一般,她执意地将满头青丝束起,绾成长长的发辫。没有人会知道,她这般固执地留起长发、扎起发辫,只是为了一个记忆中的少年。

四月份的一天,班上一个同学跑来问谢秋荻题目,姚卿萱目睹着谢秋荻接过了练习册,神情半是专注半是慵懒地直起身,伸出一只秀气的手来支着那尖削的下巴,突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拽了拽她的辫子!

没错,就是拽辫子。半拽半抚,像给猫顺毛一般从上捋到下。谢秋荻像是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似的,来来去去,从上到下拽得不亦乐乎。姚卿萱错愕半晌,见他没有停的意思才瞪着一双快要喷火的眼睛,一把拂开谢秋荻的手,条件反射似的扔过去几个字:“你有病啊!”那声音,娇俏中含了薄嗔。被骂的谢秋荻却愣是没听着似的,面容清澈得让人惊讶。旁边问问题的同学早就傻了眼,在那个笔墨、试卷与八卦横飞的年岁里,有某些东西是不需要多言的。

一转眼半年過去了,似乎已熟悉了这样一个会拽自己辫子的同桌。有时候姚卿萱看着晌午的阳光,竟也会蓦地联想到谢秋荻。拽辫子好像忽然就成了个不成文的规矩或标志。谢秋荻固执地将它坚持了半年,未来,一定还会坚持下去——不知怎的带了山盟海誓的意味。

初中最后一年的岁月被无限地拉长,之后的日子变得很简单,频繁的考试,后来填志愿,中考,发成绩,然后是高中,理所当然不在一个班,虽然在同一所学校,见面次数却也寥寥无几。那些年的光影流连,拽过辫子的过往,像是白日烟花一般寂灭了。待到姚卿萱发现自己早已把心遗失在他身上的时候,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日后,过了很多年,姚卿萱独自徘徊在大学校园里。水边柳色烟波,开着一丛一丛的荻花,她在水边坐下,因这荻花,却猛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总喜欢拽她辫子的少年。

记忆中的少年走过了当时年少,走过了韶华白首,是否依旧一副衣不带水、俊眼修眉的模样?如果有一天他说,这么多年,你的辫子还是这么长。她定含泪看着他说,这么多年,我一直等着你来拽。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33篇

阳明山上开满樱花的时候,去看花的人好多,你知道,我不会去人多的地方。街上的小贩开始卖马蹄莲,也有上了年纪的阿婆戴着花头巾,蹲在地上卖山竹。只是你不在,我就没有买了。日常也会绕着东吴大学的操场跑上两三圈,旁边是篮球场,很多学生在打球,都是一群清瘦的男生,天冷的时候球裤里面还会套一条黑色紧身裤,腿变得好细好细,这样的打扮,我看了好几次才逐渐习惯。

到了四月下旬,我终于跑去阳明山看樱花了。绵延的花树,坠着冉冉的樱云,风一来,樱花纷纷落地,好像破败的爱情,无可挽留地离开。

我经常庆幸一件事,就是没有和你谈恋爱。跟你做同桌,很开心,虽然不足一年,但记忆却一直没有断过。高二分开,你在七班,每天晚自习结束,特地跑到你班上去等你,你却每次故意比我先走,你不知道我为此难过了好几次。后来,我也不等你了,换成在你走后,悄悄往你抽屉送东西。有一次是听班上女生说原来我们学校附近的山上有种樱花,我就跑到山上摘了好多回来,夹到书页里,压了好多天,然后放进一封信里给你,不知道你打开了没有,是不是看到了。

要跟你说的是,那不是樱花,是桃花。送信的那天晚上,惊心动魄。整座教学楼灯都灭了,我带着一种恐惧感摸进你们班。后来保安来巡视,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有生以来第一次钻进了教室后面放扫帚畚箕的壁柜里,真怕自己的喜欢会连累你。现在你可以把这些事情当成笑话来听,我会陪着你笑,一起笑十七岁时的我们。那些被当作樱花的桃花,此刻还在吗?

在不在都不要紧,如果下次还能再碰见你,我要给你真正的樱花,是从阿里山摘回来的。阿里山的樱花开得要比台北的晚一些时候。

在电影《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中,有一个叫小樱的女孩,是男主角安东尼的初恋,一直都在勇敢追求自己的情感和理想。我好喜欢她留着刚刚过肩的头发、撑着一把透明伞、脸上笑容绽放的样子。她对安东尼说了一句话:“不过想到有一场是在等着你,还是挺期待的。”我把这句话前后放了七八遍,每次听心里便暖暖的,好像看见满树樱花飘落,一个女孩儿站在树下对我笑。

如果记忆有声音,我最想听到的是你,说出这一句。现在,我们之间都很少联系。我深知我们之间只是同学一场,清水交情,没有太多交集,如戏散后,你往东,我往西,过往的岁月也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相思。

想起王安石的《示长安君》:“少年离别意非轻,老去相逢亦怆情。”不知道自己老去的那一天,可有幸再遇见你?好想回到那年的寒假,在长乐城关。

你穿着黑色很滑的皮衣,脸上几颗青春痘,皮肤还是那么白。我们说完再见,我目送你上了拉拉车。师傅把马达开到最大,车轰隆隆开走了。你的身影越来越小,永远地成为我记忆中的线头,只要一想起,一拉,就牵扯出所有与你有关的时光。

山上樱花开遍,多希望你在。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34篇

被父母强行掠走了手机,现在是下午四点五十分,到了五点图书馆就该闭馆了。杜芩收起刚还回来的几本书,向馆区深处走去。和往常一样,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同学再来借书还书,负责图书馆的老师也因为家里有急事先走了。整个馆区就剩了她一个人,脚步声在偌大的空间里回荡,更显出四周的空旷安静来。

最后一本书的位置在架子的最高层,她爬了扶梯踮起脚才勉强够到,放好了书正要下去,却发现在这个架子与墙的缝隙间夹着一本书。她皱了皱眉。

杜芩是个爱书之人,所以连勤工俭学都选了来图书馆帮忙,平日里归放书籍的时候她都是亲力亲为,但如果她不在而还书的人又比较集中时,老师忙不过来,就会让一些同学自行把书归到架子上。这肯定是谁放的时候不小心,往里推得太多才会掉下去。

“真是的,也不知道捡一下……”小声抱怨着,她赶紧跳下扶梯,顾不上缝隙里的灰尘,伸长手臂去捡那本书。书很厚,在缝隙中卡得有点紧,颇费了她一番力气才拉出来,所幸除了封面上的折痕之外似乎毫发无损。她不放心,从头翻看确认有无损伤,却发现书中有一张对折的纸,里头夹着一朵干枯的蔷薇花,纸上还写着寥寥数语。“啊!”她扫了一眼,却惊得把书摔到地上。

给杜芩:今天下午十七时十分老地方见

背靠着墙,她大口喘气,瞪着纸上遒劲有力的笔迹——那张纸从书里掉了出来,摊开在一边,蔷薇花横亘在上面,枯黄的花瓣上只剩了一点残红还在暗示昔日的鲜艳丽色,显然已经在书中夹了很长一段时间。对,很长时间……看这张纸的边缘都泛黄了,还有那句话,是繁体字?

她像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这些细节,然后迅速做出一个全新的判断,这张纸一定是很多年前就由某人夹进书里的——这所大学有百多年的历史,图书馆也建了几十年,会有这种私人的物品遗留一点也不奇怪。

对,一定是这样。再次做了一个深呼吸,她鼓起勇气捡起书和那张纸,又仔细看了一遍。然后失声笑了出来。原来那开头的三个字是这样的:给杜苓。她少看了一点。“哈——”掩着嘴低声笑,可笑着笑着便出不了声了,酸涩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其实她并没有害怕,只是太惊讶了,可到头来发现是误会一场,松了口气的同时却还感到一丝失望。真是够了……用力地甩甩头,她自嘲地笑了笑,事到如今,她还能期望什么,谁还会给她留言?

将花与纸重又夹回书中,她看了看书名,只知道似乎是德文,这种书除了德语专业的师生很少有其他人会借阅,就让它继续静静的放在这里好了。或许有一天,那个“杜苓”还会看到这条留言。将书归到了小语种读物书架,她返回工作区,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关灯,离开。关门的时候钥匙转得有些不顺,折腾了好一阵才锁上。转过身,她吓了一跳。有个人站在十几步开外,这个点儿室内光线不好,她看不清对方的样子,“谁啊?!”阴影里的事物总让人有点恐惧,不论是人或者其他。

“还好没迟到……时间刚好。”那个人开口说话了,有点低沉的男声,然后他走近了一些,隐约可见柔和的面目。陌生人。可他的语气却好像他们熟识已久,“我给你留的字条看到了吗,小杜?”她张口结舌地看着他,下一刻,眼角的余光瞥见了墙上的挂钟——十七时,十分。

面对这位穿着厚厚盔甲的男子,杜芩把书包抱在胸口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在拍电影吗?这么热的天你这样不热吗?”杜芩边说着边往校园里面走,她能听出自己的声音在颤抖。只听陌生男子说:“你有水吗?我急着赶路已经三天滴水未进,现在渴得很。”杜芩抬头看了一下这位陌生男子,只见他脸色苍白,像是经历一番苦旅。

“我是青尚,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杜芩有些茫然:“青尚,很复古的名字,可是我真的不认识你呀!”杜芩递给他绿豆沙,男子却不来接,杜芩看到他紧蹙的眉头,突然心里一惊,这个表情,她似曾相识。她下意识地喊了一句“青尚”,男子闻声却轰然倒地,杜芩听到他说:“蔷薇,你终于记起我了。”

杜芩打开图书馆的门,把他拖进去。在图书馆空旷的大厅里,杜芩解开他的盔甲,仔细观察着这位男子。正在此时,杜芩不经意看到他脖子后面的文身图案——一朵复杂的蔷薇花蕾!青尚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而那朵蔷薇花蕾却慢慢绽放在杜芩面前,杜芩使劲拧了一下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一阵敲门声响起,杜芩起身准备去开门,却被青尚拉住:“不要,他们会把我掳去,没有你的蔷薇城是一座死城,我好不容易才闯出来与你会合。”杜芩起身开门,门外却空无一人,等她再回身,青尚不见了。杜芩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告诉自己刚刚的一切都是幻觉。但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在书桌上发现了一瓣蔷薇花瓣。一瓣,一瓣,一瓣,杜芩沿着散落在地的花瓣向图书馆深处走去,她轻轻敲打着书架,用刚刚青尚拉住她的胳膊时敲打她的旋律。书架轻轻地移动成一个侧身进去的空隙。

杜芩来到一扇门前,她推开了这扇门,被眼前的一番景象惊呆了。这果然是一座死城,但是又如此熟悉,杜芩相信,前生,她就在这里生活。杜芩走到了一座宫殿前,拾阶而进,那位名叫青尚的男子躺在床上,旁边的人正在哀哭,一位年纪稍大的老人为杜芩解开了谜团。

蔷薇城是一座不老城,它存在于时空之外的一个空间,他们不能离开这座城,如果他们离开,那么他们就要接受时间的“审判”,很快死掉。那个时候,杜芩还叫蔷薇,她与青尚是蔷薇城的国王与王后,杜芩在一次玩耍中莫名消失,青尚试图穿越时空的界限,他制造了防御时间的盔甲。

青尚找到了杜芩,那是1934年,战火纷飞,青尚被随从强行拉回。等青尚再次踏入时,杜苓已经死去,青尚知道蔷薇只是进入下一个轮回,于是留了一张字条,可是青尚不知道,在那个时间里,人是不记得前事的!

世事弄人,2014年的杜芩与杜苓与蔷薇重合,青尚情急想要见她,他用自己最后的力气使蔷薇绽放,想要唤起杜芩的回忆。老人请求杜芩留下来,杜芩拒绝了,她一个人再次回到让时空隔离的那扇门,推开。依然是那条幽暗的甬道,杜芩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流了多少泪。等杜芩醒来时,黄昏的余光照在桌子上,她的旁边有一名男生正在看书,原来自己做了一场悠长的梦。

那男生看了看她,嘴角一扬说:“你到底是醒了,我还以为你要这样昏睡下去。我叫青尚,是新转校来的,请多关照。”说完他站起来,伸出右手,杜芩看到他手里的书赫然写着:蔷薇情事

作文爱学习的男孩 第35篇

我很喜欢学习,也喜欢写作文。

我喜欢学习,是因为我会把学习变得非常有趣,让学习像玩游戏一样。我会把学习想象成游戏闯关,每当我闯过一关,就增加积分。这样,学习就会很吸引我,让我有兴趣继续学习下去。

每当我写语文作业时,我都会先看看后面的文章,我每次都会饶有兴趣地看下去,然后就很想写那道题,写的就很快了。有事我会把一个很想做的事放在一边,先学习,我就会想做那件事,这种欲望就会使我学习更加有效率。

我很喜欢看书,看书多了,我写语文作业时就很少遇到不会的字或者题了。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我每次看书都能一连看一个小时,甚至一次看好几本书。我如果可以不停的看,就会一次看完整个书架的书。

我喜欢写作文,也喜欢写故事,所以,我要写一本故事书《流浪的泰迪》,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玩偶泰迪熊的故事,一只泰迪熊得到了爱与关怀,得到了生命,在主人离开家后决定去流浪。它一路遇到了许多困难,也遇到了朋友,最终它们找到了大家都很满意的居住所——一个玩偶天堂。这本故事我已经写到了第三章。

我很喜欢学习,也喜欢用我的方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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