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公司决议(合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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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决议(合集)【完整版】

个人独资公司决议(通用5篇)

个人独资公司决议 篇1

  经研究,决定独资成阳县顺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经营范围:餐饮管理。

  2、注册资本:20万元,杜文书认缴货币出资20万元。

  3、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杜文书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何新秀为监事。

  5、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1月4日

个人独资公司决议 篇2

   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于20xx年10月16日在x有限公司会议室做出如下决定:

  1、自然人一人出资设立x有限公司。

  2、委派为公司开业登记代理人,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3、任命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4、聘任担任公司经理,任命南青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5、任命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6、制订x有限公司章程。股东承诺以上人员非《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公司职务的人员,无重大民事责任。

  股东签字:

  十月十六日

个人独资公司决议 篇3

  决定依据《公司法》,股东由出资设立(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即廊坊市商贸有限公司并承诺本人只出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即廊坊市商贸有限公司),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决定如下:

  一、由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职务。

  二、聘任为公司监事职务。

  三、公司注册资本80万元,由股东认缴出资80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比例:100%;并承诺20xx年12月30日前缴清。

  四、公司住所:

  五、公司经营范围:

  六、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

  七、委托___________同志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股东签字:

  xx市商贸有限公司

  5月30日

个人独资公司决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计___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_______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___股,乙方占___股。

  四、分红:①每月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_____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⑤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

个人独资公司决议 篇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x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xx年6月10日,在工业园区会议室召开了全体会议,股东、出席了会议,经表决全票同意,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设备的销售、维护。

  三、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认缴出资48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4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认缴出资额2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选举任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六、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选举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七、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八、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九、通过晋州市亨特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

  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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